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
委员会文件
嵊开 〔2009〕59号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90号建议的
答 复
吴惠灿等5位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黄泽江浦口段进行改造并集约开发利用》的建议(第9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1、黄泽江浦口段改造涉及水利局、开发委、浦口街道等多个部门,项目实施应由市政府牵头协调。
2、目前项目已列入市预备重点水利项目,现水利部门对黄泽江浦口段改造的规划已完成,正准备上报上级主管部门立项,目前还是项目实施的前期准备阶段。
最后,感谢您们对开发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冯银水:83001555)
二00九年八月七日
主题词:人大 建议 答复
报:市人大 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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