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全市产科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嵊州市卫生局文件

 

嵊卫〔2009〕87号


 

关于全市产科质量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促进我市医疗机构的产科建设,全面提高产科质量,进一步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确保母婴安全,根据《绍兴市卫生局关于开展全市产科质量检查的通知》(绍市卫发〔2009107号)要求,7月下旬局组织有关人员,对全市10家接产医疗单位进行产科质量检查,按照《绍兴市产科质量检查标准》(一、二级)(修订版)》,分别从房屋标准、设备药品、人员、工作制度和医疗技术水平等方面进行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硬件设施

近年来通过开展产科质量检查和规范化妇保门诊创建工作,多数接产单位能对照建设标准对产科用房进行改、扩建,调整科室布局,增添设施等硬件设备,房屋标准、科室布局、设备配备等方面改善明显,产科用房和母婴同室基本符合要求,如市人民医院近期对产科门诊做了重新布局,设立了专门的产科门诊和高危妊娠门诊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加强了高危筛查和高危联管联评工作;接产单位产科抢救设施基本齐全,应急性能良好市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三江街道中心卫生院等设立了专用宣教场所,安排专人定期开展孕产妇保健知识宣传

二、人员配备

市人民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有产科卫技人员43人,其中医生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分别占76.2%9.5%14.3%,高、中、初级职称分别占14.3%57.1%28.6%;护士(助产士)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分别占4.5%63.6%31.9%,高、中、初级职称分别占4.5%45%50.5%

甘霖人民医院等8家乡镇(街道)卫生院有产科卫技人员44人,本科、大专、中专学历分别占38.6%34.1%20.5%,高中以下占6.8%,中、初级职称分别占56.8%43.2%,无高级职称人员。

三、规章制度

大部分接产单位对产科工作做到院长负总责亲自抓,分管院长具体抓,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科室,根据工作职责建立了各种产科规章制度和技术常规,有较健全的医疗质量管理组织,对医院及产科的医疗和护理质量进行监控,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加强了高危妊娠的管理,做到早发现、早诊疗、早处理;重视疑难危重病人管理,危重病人抢救能得到院领导的现场支持,建立了产、儿科合作制度,提高了新生儿复苏的成功率。

四、医疗技术水平

(一)产科门诊:多数接产单位有相对固定的门诊医师负责,产科门诊人员设置基本达到要求,使用全省统一印制的《浙江省孕产妇保健管理手册》以及高危孕产妇登记本,能指导孕妇进行自我监护。

(二)产科病房:基本能按照病历书写规范要求书写病历,依据产科工作诊疗常规进行相应的诊疗活动,对胎儿缺氧进行检查并处理,基本掌握催产素使用的指征以指导临床应用,分娩中使用产程图,并有较为完整的分娩记录;成立了孕产妇、新生儿急救领导小组,开辟了孕产妇抢救绿色通道,配有必备的抢救设备和药物,基本掌握产科常见并发症如妊娠高血压、产后出血的处理、新生儿窒息抢救技术、剖宫产技术等;加强了对剖宫产的管理,纠正滥行剖宫产现象,1-6月剖宫产为49.6%,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3%

五、存在问题

(一)产科卫技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根据绍兴市产科质量检查标准》(一、二级)(修订版)》要求,部分乡镇(街道)接产单位产科实际在岗接产人员未能达到规定标准,且人员梯队未形成,甘霖、崇仁、三界等二级接产单位产科无副主医师以上人员,缺乏学科带头人,产科技术服务水平不高。

(二)孕产期保健和高危妊娠管理存在着较多问题。一是孕产妇保健册虽较前有较大进步,但仍填写不规范,普遍存在缺项、漏项、产检记录不及时、不全面等现象,长乐人民医院孕产妇系管登记空缺多,保健册妊娠图不画;二是高危妊娠管理不规范,高危孕妇仍有漏筛现象,登记本记录不规范,高危孕产妇追踪、结案不到位,市人民医院高危孕妇反馈少,影响了基层的高危追踪和随访;三是产后访视工作不到位;四是大部分医疗单位未充分利用宣教阵地,对孕产妇宣传指导不到位。

(三)产科临床质量管理有待加强。一是产科基本知识和急救技能有待加强,尤其是部分医务人员对产科常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操作、产科急救器械操作还没有熟练掌握,影响抢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二是产科病历书写和医疗质量有待提高,如产程观察记录、产程图描写记录、医嘱书写等不规范,谈话制度和签字记录不全,手术指征、用药指征不够明确,手术记录不规范等都有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产科质量监控不够,医院职能科室没有将产科纳入医院医疗质量的综合管理,出现管理“盲区”;四是孕产妇、围产儿死亡评审普遍无活动记录,产科管理制度及工作资料不完善。

(四)产科基础建设有待加强。一是部分乡镇接产单位产房布局不够合理,未能严格划分清洁区、潜在污染区、污染区,产房面积小,普遍无规范的待产室,无婴儿洗澡间;二是部分接产单位无胎心监护仪、新生儿保温复苏台、新生儿气管插管等设备,或虽有设备但已破损未及时修理更换,无法处于随时可及、随时能够抢救的状态,如金庭镇卫生院产科抢救设备日常管理维护缺乏,急救器械操作不熟练;三是抢救药品管理不够规范,急救药品未做到专人管理,摆放凌乱,长乐、三界等抢救药品不全较多,多数二级接产单位的手术室未配备符合产科要求的抢救药品。

六、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本次产科质量检查来看,各接产单位在孕产妇管理、产科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如何提高接产单位的产科质量和综合能力是降低全市孕产妇死亡率和婴幼儿死亡率的关键环节。为此各接产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照绍兴市产科质量检查标准》,对存在的隐患和问题要及时纠改,拾遗补缺,不断完善,提高产科质量和工作水平。

(一)进一步完善产科基础设施。要加强对产科质量的领导,完善各项产科工作制度,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补充产科必备的硬件设施,保证产科基础设施和人员的数量和质量,为产科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人力和物力上的保证。

(二)进一步规范孕产妇管理。要按照孕产妇系统管理的要求,促进临床和保健的合理分工,要密切协作,相互理解,在每一个环节规范填写和上传孕产期保健信息;要严格高危筛查管理,明确专人负责高危孕产妇的诊治和管理,对重度孕产妇要及时报告,加强联管、追踪、随访,市级医疗单位要安排高年资医生做好对基层转送孕产妇的高危筛查,认真填好三联单,专册登记,及时反馈,努力提高高危管理质量。

(三)进一步提高产科技术水平。职能科室如医教科、护理部等要加强对产科质量的日常监督与管理督促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要加强产科人员业务知识技能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病历质量;要加强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管理,建立危重孕产妇紧急救治的绿色通道,确保母婴生命安全。

 

: 嵊州市产科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二○○九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卫生 产科质量 检查 通报

  抄送:绍兴市卫生局,嵊州市政府办。

  嵊州市卫生局办公室         2009年8月4印发

附:

嵊州市产科质量检查考核评分表

 

一、二级接产单位(总分1000分)

 

医院名称

评 分

备 注

人民医院

876

 

妇幼保健院

910

 

甘霖人民医院

852

 

崇仁人民医院

796

 

长乐人民医院

749

 

三界镇中心卫生院

772

 

 

二、一级接产单位(总分100分)

 

医院名称

评 分

备 注

黄泽镇中心卫生院

81.9

 

谷来镇卫生院

79.3

 

金庭镇卫生院

77

 

三江街道中心卫生院

81.6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4119.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