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长乐镇委员会文件
长委〔2009〕22号
关于刘郧东等同志职务任免的
通 知
各工作片、镇级机关各部门、行政村、镇属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刘郧东同志任长乐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长乐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兼);
邢益春同志任长乐镇锦水小学党支部书记;
潘俊松同志任长乐镇开元中心小学党支部副书记。
免去:
金海东同志的长乐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长乐镇中心学校党总支委员(兼)职务;
刘郧东同志的长乐镇锦水小学党支部书记职务。
中共长乐镇委员会
2009年8月24日
主题词: 职务 任免 通知
抄送:市教体局
- 上一篇:关于认真落实建设“平安崇仁”工作的实施意见
- 下一篇:安全生产信息第11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