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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133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我市
TD-SCDMA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TD-SCDMA建设和发展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明电〔2009〕30号)精神,大力支持国家自主创新技术发展,加快推进我市TD-SCDMA(即我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通用的第三代移动通信技术标准,以下简称TD)建设,进一步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推进我市TD-SCDMA建设和发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加快推进我市TD建设和发展,对于提升我市信息化水平,加快“数字嵊州”建设,推动信息产业发展将起到重要促进作用。同时,还将对我市扩大内需,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带动产业优化升级产生积极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加快推进我市TD建设和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协调性,努力为TD建设提供良好的环境。
二、成立组织,加强领导
为确保我市TD建设项目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市政府决定成立嵊州市TD建设和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经贸局(详见附件),统筹协调和推进本地区TD建设和发展的各项工作。
三、落实责任,协调配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