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司法局文件
嵊司〔2009〕30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
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的通知
各科、室、所、处:
现将《嵊州市司法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贯彻。
嵊州市司法局
2009年8月26日
嵊州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
按照市委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统一部署,从今年3月份开始,我局开展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经过学习调研、分析检查、整改落实三个阶段,历时半年。整个学习实践活动在市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第九指导检查组的检查指导下,局党组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施,在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的共同努力下,学教活动顺利完成了各阶段任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现将我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如下:
一、主要做法
半年来,局党组始终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按照“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这一总体要求,以“整合职能资源,发挥职能优势,提高服务保障科学发展能力”为实践载体,以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以推动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为主线,通过狠抓学习、提高认识、解放思想、调查研究,查找问题、边学边改,学教活动达到了预期的目标。
1.高度重视,周密部署
市学习实践活动动员大会后,我局迅速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领会有关精神,研究部署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长为成员的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抽调相关人员分成指导检查、活动指导、宣传简报三个工作小组,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制定了《嵊州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明确了活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要求和方法步骤。3月20日,我局召开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动员大会,对整个学习实践活动进行了全面部署。期间,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每个阶段的工作安排、每个环节的实施方案;转段时,均组织召开了转段动员大会,总结上一阶段工作、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为整个活动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证。
2.深化认识,理论先行
主要采取了“读、写、谈、学”四种学习培训方式:一是“读”,将党的十七大报告第三部分、《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人民日报评论员文章等篇目,以及司法行政系统相关的业务书籍作为党员干部精“读”的主要学习内容。局领导分别到联系基层单位带头讲党课、做辅导。二是“写”,统一配发学习笔记,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在学习过程中认真“写”好读书笔记,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三是“谈”,通过开展座谈讨论方式,交流学习心得,查摆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相互促进,共同提高。局党组先后进行了3次集中学习研讨。四是“学”,通过下基层调研,学习先进人物来提高认识。开展了向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十大最具影响力人物——鹿山街道司法所长楼志余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爱岗敬业、廉政为民立足本职、开拓创新,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到“马寅初风节园”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学马老精神、争做勤廉表率”和争先创优等优良品质在我局蔚然成风。通过集中学习、个人自学、基层互学、请进来学、走出去学,结合实际工作、实际问题,全体党员干部深化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运用。
3.深入调研,抓住关键
在调研课题选择上,围绕整合职能资源、提高发展水平、创新体制机制、解决突出问题、促进科学发展等方面,精心确定调研课题,研究制定具体调研工作方案。在调研方法上,局领导班子分别带队到基层单位,通过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访谈等多种形式,认真开展了抱团式法律服务、司法所建设、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社会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深化“牵手”工程等方面问题的专题调研,完成多篇调研报告。在调研成果运用上,局党组注重成果的转化,做到成熟一个,实施一个,确保取得实际成果。
4.开门纳谏,广征意见
局党组把征求意见的出发点放在查找问题和开门纳谏上,坚持在深入基层中了解问题,在谈心交流中掌握问题,在对照检查中发现问题,广泛征求上级领导、职能部门、兄弟单位、基层群众、服务对象的意见,共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6次,走访48人次,开展个别谈心52人次,网上征求意见21条,发出意见征询表115份。通过征求意见,梳理出六个方面共17个具体问题,为分析检查和落实整改奠定了扎实基础。
5.开展讨论,解放思想
4月27日、5月6日,局党组召开两次讨论会,紧紧围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主题,联系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和党员干部思想实际,采取“思想讨论与研讨工作相结合、集中辅导与分组讨论相结合,交流体会与互动提问相结合,查找问题与研究对策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司法所、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联系实际,组织开展解放思想讨论,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认真梳理查找在思想观念和科学发展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提出解决问题的思路、办法和措施。
6.严格对照,深入剖析
在充分准备、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局党组于6月19日上午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局班子成员紧紧围绕自己对科学发展观内涵的理解和实践,认真对照检查自己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产生问题的原因,明确整改措施和努力方向,起到了较好的沟通思想、明确方向的效果。在认真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局党总支部和各支部都召开了组织生活会,通过分析查找差距和不足,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每一个党员干部都受到了教育,找准了问题,总结了经验教训,明确了努力方向。
7.反复推敲,形成报告
局党组把形成高质量的分析检查报告作为重要环节来抓。充分运用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征求意见和专题民主生活会成果,多次召开党组会进行反复研讨和修改,充分吸纳广大党员干部的意见,集中大家的智慧,使其更加完善,确保分析检查报告问题找得准,原因分析得透,思路措施实。分析检查报告找准了影响和制约我局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四个方面问题,深刻分析了主客观原因,形成了推动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思路和举措。通过召开群众代表评议会,发放群众评议表等形式,广泛接受群众的评议和监督。在评议中,广大党员和群众对局党组分析检查报告给予充分肯定,评议结果满意、基本满意率为100%。同时,也提出了一些修改意见和建议。对这些意见和建议,局党组都认真研究,充分吸收,进一步完善了分析检查报告。分析检查报告定稿后,在一定范围内予以公布,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8.抓好整改,完善机制
针对局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查找出的突出问题,通过认真分析研究,制定了六个方面12个整改事项的整改落实方案,反复征求意见建议,实行领导责任制、考核评比制,认真抓好落实。坚持边学边改,对社会矛盾预防和调处工作、法律服务工作、社区矫正规范化工作、法律援助工作、直属司法所建设等7个项目进行重点整改。对另外5个事项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对现有的各类政策措施、意见办法、规章制度进行了系统清理,对部分规章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不断建立健全保障和促进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9.加强宣传,扩大影响
采取制作宣传版面、开设专题学习园地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科学发展观的实质内涵,交流学习心得。期间,我局共编发学习实践活动信息20余条,及时反映工作动态,总结工作经验;在司法行政网站开设了学习实践活动专栏,组织广大党员进行网上学习交流;市学教办《简报》和上级有过关媒体对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也进行了报道,特别是新华网报道了我局“结合学习实践活动,密切关注民生问题,创新法律服务,助推和谐社会建设”的内容,进一步扩大了影响。
二、初步成效
我局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紧扣实践深化学习,通过学习推动实践,把深入学习和实践探索贯穿于全过程,取得了初步成效。
1.形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共识
通过认真学习和深入调研,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观念,有了进一步提高,增强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形成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五个方面的重要共识:即必须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新认识,必须进一步完善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新理念,必须进一步拓展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新途径,必须进一步构建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新机制,必须进一步增强推进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新本领。
2.理清了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思路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局党组经过反复研究和讨论,提出了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我市司法行政科学发展的思路: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平安建设为主线,以服务“三保”为重点,以维护社会稳定为己任,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制保障等职能作用,聚焦重点,突破难点,创新方法,完善机制,不断增强司法行政服务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3.建立了司法行政工作长效发展的机制
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局党组始终把改革创新和完善制度作为重要工作来抓,加大体制机制建设,促进司法行政工作的长远发展。一是领导班子自身建设方面。研究完善了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学习制度,进一步强化局各项制度的执行,发挥好表率带头作用。二是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建立选人用人、干部培养教育、考核奖惩的工作机制。完善了司法所年度考核细则、司法所规范化管理实施细则,加强司法所的规范化建设。三是行政管理方面。建立健全局长办公会议、信访接待、警车使用、节约型机关建设等16项行政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四是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制订了社区矫正工作应急预案、法律服务重大事项报告制度等,整合法律服务、人民调解、法制宣传等多项职能,参与维稳工作,完善律师参与信访制度,引导群众通过法律途径维护合法权益。
4.促进了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一是推进“抱团式” 法律服务活动。整合职能,组建专业化法律服务团队,走进企业,开展法律体检,运用法律手段帮助企业解决发展难题,取得了初步成效,共走访企业336家,法顾单位270家,代理企业诉讼事务218起。二是推进法律援助民心工程建设。4月1日,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大厅投入使用,加强农村法律援助站建设,进一步落实便民措施,截至目前,法律援助中心共解答“12348”法律咨询电话793个,接待群众来访351批933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178件,为当事人挽回损失312.6万余元。三是推动了法律服务结对新农村活动。全市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公证处分别与新农村建设示范村结对,无偿提供为期一年的法律服务。7月又开展了党员律师结对服务农业大户活动,26名党员律师分别与26户农业种养殖大户签定了一对一结对服务协议,以点带面、整体推进了全市农村法律顾问工作。四是推进了“社区矫正规范落实年”活动。对社区矫正组织管理、衔接工作、监督管理、教育矫正、考核奖惩、基础管理等六个方面、23项具体内容进行了规范,加强了乡镇社区矫正工作的督查。五是推进了人民调解工作。在三江街道、金庭镇开展的人民调解“以奖代补”试点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积累了经验。该项工作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9月份,将在全市全面推开。7月1日,成立了市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目前,接待群众来访咨询33批70人次,受理医疗纠纷11起,调解成功11起,涉及赔偿金177647.80元,加强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调处活动。六是深化了“牵手”工程。成立了全省首个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广泛吸纳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安置帮教工作,加强了对特殊困难归正人员的安置帮教,为监狱服刑人员提供法律援助事例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收集安置帮教工作三十个典型事例,编印《“牵手”工程在嵊州》一书,为推进“牵手”工程营造良好氛围。七是推进了“五五”普法工作。法律下乡,服务新农村,广泛开展了农民创业服务一线行活动。因人制宜,开展领导干部、公务员学法活动,青少年法制案例教育活动,开展“农民法制承包户种法律”试点活动,编印农村法律指导读本和外来务工人员法律读本书籍,突出普法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调查研究,制定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考核评分标准,加强创建工作指导,推进基层民主法治进程。我市的司法行政工作得到了省司法厅的充分肯定。《法制日报》以及新浪网、搜狐网也多次报道了我局的工作。
5.加强了党员干部和机关作风建设
学习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真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坚持边学边改,党员干部和机关工作作风有了新转变。广大党员干部宗旨观念和党性修养不断增强,思想观念不断解放,科学发展意识进一步提高。领导干部工作作风更加民主、更加科学、更加扎实。精简会议,变“请上来开会”为“走下去指导”,做到服务靠前,走进社区、走进百姓。各司法所、律师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公证处工作有布置、有督促、有检查,机关工作作风有了进一步转变。广大干部职工廉政意识、节约意识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抓学习,想大事、办实事、促发展的氛围更加浓厚。在今年上半年全市乡镇、部门软环境指数评估中,我局的软环境指数比去年上升了20位,得到了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在对照反思中否定过去、突破自我,实现转变、不断提升。在思想认识、工作作风、精神状态、推动工作等方面有了明显转变,综合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得到全面推进。
三、努力方向
学习实践活动虽然告一段落,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不断深化、不断提高、不断创新。我们要在新的起点上,巩固成果,再接再厉,继续保持和发扬已经形成的良好势头,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
1.紧紧围绕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首要任务,积极主动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我们将充分发挥司法行政部门职能作用,积极参与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大指导、宣传、推进力度,推动全市各级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明确自身的职能定位,把思想统一起来,把力量凝聚起来,在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大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体现价值。
2.始终坚持以维护人民权益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服务保障民生工作。我们将结合新的形势和任务,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充分发挥司法行政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等职能作用,积极主动为改善民生提供有力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
3.认真履行党和人民忠诚卫士的职责,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领导关于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履行维护安全稳定的各项职能,认真总结在维稳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并用制度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坚持把保稳定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全力以赴做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各项工作。
4.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切实加强局党组班子自身建设。我们将加强理论学习,不断解放思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创新。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改进工作作风,使各项决策部署更加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履行一岗双职,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保障科学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