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9〕68号
鹿山街道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办法
各办、工作片:
为保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落实,全面推进建
设“平安鹿山”活动,确保我街道政治、社会稳定,按照市
委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的要求,强化考核、奖惩制度,经街道研究决定,特制定《鹿
山街道社会稳定工作考核办法》,具体如下:
一、考核对象
街道全体机关干部、总支书记、驻村指导员、联村(社
区)干部、联络员。
二、考核内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信访工作,安全生产,突发性事件处置。
三、考核办法
1.社会稳定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其中社会综合治理40分,信访工作40分,安全生产10分,突发事件处置10分。
2.考核与每月考核奖挂钩。每月考核分值低于90分(不包括90分)扣当月30%考核奖。分值低于80分(不包括80分)扣当月50%考核奖,分值低于50分的(不包括50分)扣当月全部考核奖。
3.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凡在所辖范围内出现都计算
在内。
4.对工作片、行政村实行分类确定扣分系数,新联工
作片为一类,按0.5系数扣分;共它工作片为二类,按1系数扣分。李西、中央宅、浦桥、中碧溪村为一类村,
按0.5系数扣分;江东、小砩、江夏为二类村,按0.8系数扣分;其它行政村为三类村,按1系数扣分。
5.考核扣分以本项分值为限。扣完为止,不实行倒扣分。
6.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工作由综治中心负责统
计,安全生产由工业服务中心负责统计,突发性事件处置由
党政办负责统计,考核结果由党政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7.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街道考核领导小组考核决定。
8.本办法自二00九年一月一日开始执行
附:1.驻村指导员、联村(社区)干部、联络员的考核
计分
2.总支书记、驻片领导、联系片领导的考核计分
二??九年十一月十日
主题词:社会稳定 考核 办法
抄送:市委办、市府办、市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检察局、市法院、市司法局、市信访局、市安监局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驻村指导员、联村(社区)干部、联络员的考核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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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分值 |
工 作 要 求 |
扣 分 |
考评 |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0分 |
1 |
5 |
所驻、联村(社区)不发生任何政治事件和“法轮功”等邪教成员聚集在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或赴绍兴市、省、进京滋事。做好各类“特殊群体”的稳控工作。 |
出现一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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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所驻、联村(社区)刑事立案数控制在零,不发生暴力犯罪致人死亡事件,社区矫正对象无归正人员、未成年人犯罪。 |
出现暴力致死亡每死一人扣3分;出现社区矫正归正人员重新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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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 |
所驻、联村(社区)每月进行一次不安定因素摸排。每月20日前上报摸排情况报表,并实现零报表制度。对摸排出来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调处率达到100% |
如摸排不到位隐患未排查出来,而后发现的出现一起扣10分;排查表少报一期扣2分;排查表少报一期扣2分;因不调处或调处不及时和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非正常死亡的,出现一起扣2分。因调处不当而引发的上访或群体性事件,出现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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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 |
所驻、联村(社区)两委会每年召开二次专题会议研究社会稳定工作。按省、市要求开展“安全村”“民主法治村”创建 活动并达到标准。村级班子成员不出现因违法、违纪被党纪、政纪处分的。 |
创建活动不达标的扣5分,村级班子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每起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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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分值 |
工 作 要 求 |
扣 分 |
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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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5 |
10 |
所驻、联村(社区)举办群体活动,管理严密,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不出现任何事有。 |
出现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除追究责任人员的责任制,伤一人扣2分,死亡一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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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40分 |
1 |
10 |
所驻、联村(社区)不发生到街道上访 |
发生到街道集体上访5-10人扣1分,11-20人扣2分,21-30人扣4分,31-50人扣6分,依次类推。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的可减半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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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 |
所驻、联村(社区)不发生到市信访局上访。 |
发生到市信访局集体上访5-10人扣3分,11-20人扣5分,21人以上扣7分,依次类推。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的可减半扣分,被通报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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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 |
所驻、联村(社区)不发生到绍兴市、省上访。 |
发生到绍兴市、省集体上访5-10人扣6分,11-20人扣8分,依次类推。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的可减半扣分,被通报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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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 |
所驻、联村(社区)不发生到北京上访。 |
发生去北京上访,1-4人扣5分,5人以上扣10分,依次类推,被通报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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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值 |
工 作 要 求 |
扣分标准 |
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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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生 产 10 分 |
10 |
所驻、联村(社区)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伤亡的除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外,重伤一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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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发 性 事 件 处 置 10 分 |
10 |
做好突发性事件和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和及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并在事发二小时内将事件情况报告总支书记与分管领导;对特别重大的事件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情况,并及时报告后续情况。对一时骓以掌握全面情况的,先报告初步情况,然后不断地补充报告。 |
如出现压而不报或报告不及时,没有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造成后果,每发生一起扣5分,造成重大事故每发生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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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村指导员、联村(社区)干部、联络员的考核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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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分值 |
工 作 要 求 |
扣 分 |
考评 |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40分 |
1 |
5 |
所驻、联村(社区)不发生任何政治事件和“法轮功”等邪教成员聚集在党政机关等重点部位或赴绍兴市、省、进京滋事。做好各类“特殊群体”的稳控工作。 |
出现一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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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5 |
所驻、联村(社区)刑事立案数控制在去年同期数内,不发生暴力犯罪致人死亡事件,社区矫正对象无归正人员、未成年人犯罪。 |
出现暴力致死亡每死一人扣1分;出现社区矫正归正人员重新犯罪,未成年人犯罪,每起扣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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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 |
组织各村、单位每月进行一次不安定因素摸排,对摸排出来的不安定因素做到及时化解,督促名驻村指导员按规定上报不安定因素排查且。 |
摸排不到位,出南一起扣0.5分;°不调处或调处不及时和调处不当转化为刑事案件或非正常死亡的,出现一起扣0.5分;因处置不当而引发的上访案件或群体事件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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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 |
所在片(社区)每年召开二次专题会议研究社会狗宝工作。按省、市要求开展“安全村”、“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力争80%达标。村级班子成员不出现因违法、违纪被党纪、政处分。 |
创建活动不达标的扣5分,村级班子被党纪政纪处分的每人每起扣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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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序号 |
分值 |
工 作 要 求 |
扣 分 |
考评 |
|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
5 |
10 |
所驻、联村(社区)举办群体性活动,管理严密,责任落实,检查到位,不出现任何人员作废事故。 |
出现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死亡、伤一人扣1分,死亡一人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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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40分 |
1 |
10 |
所在片(社区)不发生到街道上访。 |
发生到街道集体上访5-10人扣0.5分,11-20人扣1分,21-30人扣2分,31-50人扣3分,依次类推。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的可减半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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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10 |
所在片(社区)不发生到市信访局上访。 |
发生到市信访局集体上访5-10人扣1分,11-20人扣2分,21人以上扣3分,依次类推。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的可减半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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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10 |
所在片(社区)不发生到绍兴市、省上访。 |
发生到绍兴市、省集体上访5-10人扣2分,11-20人扣3分,21-31人扣4分,依次类推。工作到位,责任到位的可减半扣分,被通报的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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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10 |
所在片(社区)不发生到北京上访。 |
发生去北京上访,1-4人扣4分,5人以上扣6分,依次类推,被通报的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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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
分值 |
工 作 要 求 |
扣分标准 |
考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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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 全 生 产 10 分 |
10 |
所在片(社区)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致人伤亡重伤一人扣1分,致人死亡的,死一人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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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 发 性 事 件 处 置 10 分 |
10 |
做好突发性事件和紧急重大信息的报送和及时处置工作。一旦发生紧急突发性事件,必须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并在事发二小时内将事件情况报告总支书记与分管领导;对特别重大的事件必须以最快的速度报告情况,并及时报告后续情况。对一时骓以掌握全面情况的,先报告初步情况,然后不断地补充报告。 |
如出现压而不报或报告不及时,没有在第一时间内赶到现场处置,造成后果,每发生一起扣5分,造成重大事故每发生一起扣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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