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建管(2009)35号
关于扶强扶大挂钩联系建筑企业的
通 知
局各科室、质监站、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密切与企业的联系,切实为企业搞好服务,扶强扶大建筑企业,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实行挂钩联系企业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挂钩联系的具体安排
局班子成员和相关科室挂钩建筑企业,安排如下:
1、孙益林
联系企业:浙江省嵊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协同科室:建管科、办公室
2、陈叶青
联系企业:浙江环影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嵊州市科达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协同科室:科技科、质监站
3、李明彦
联系企业:嵊州市宏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名源龙盛建设有限公司
协同科室:安监科、执法大队
4、叶建德
联系企业:浙江宝厦建设有限公司
嵊州市永固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
协同科室:审批窗口、市场科
二、挂钩联系的工作要求
1、加强联系
通过挂钩联系,推动干部走进企业、深入企业。负责挂钩的班子成员和科室,要把结对联系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每年到联系企业调研指导不少于3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突出问题。
2、落实责任
切实为企业在人才引进、制度创新和市场开拓中发挥积极作用,促进企业健康快速发展,进一步做强做大。
3、搞好服务
切实加强企业联系,力所能及地为企业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对企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予以帮助和解决,凡涉及建管局的,全程代理;凡涉及市内横向的,做好联系沟通;凡涉及上级的,做好咨询参谋。
二○○九年十一月四日
报:市委办、市府办、赵祥军副市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