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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事局文件
嵊人字〔2009〕111号
关于确定乡镇(街道)公务员非领导职务的通知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嵊州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的通知》(嵊政?1997?66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县(市、区)和乡(镇)机关非领导职务设置问题的补充通知>的通知》(嵊人字?1997?42号)文件 精神,经研究,现对下列市级机关公务员的非领导职务确定如下:
一、确定下列10位同志为副主任科员
甘霖镇:韩 丰
长乐镇:商小灵
三界镇:王乐亚 金甜甜
黄泽镇:朱顺军
三江街道:钱亚芳
浦口街道:黄 芳 应建军
下王镇:汪建忠
通源乡:张东升
二、科员2人
长乐镇:张建杨
黄泽镇:莫新德
以上人员任职时间从二00九年十月算起。
二○○九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主题词:人 事 任职定级 通 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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