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文件
嵊建管(2009)38号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设计、勘察、监理及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
主题词:建筑业 市场监管 通知
报:绍兴市建筑业管理局、市委办、市府办、赵祥军副市长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根据中央、省和绍兴市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总体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建筑市场的监管与服务,促进全市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加强制度建设
(一)严格施工许可制度。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先办理施工许可证,严禁无证施工,加大对违法违规的查处力度。
(二)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建筑业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必须在资质(资格)许可范围内从事相关建设活动,严禁无资质(资格)或超越资质(资格)等级和业务范围承揽业务。严格市场准入制度。市外建筑、设计、勘察等企业和监理、招投标代理、造价咨询等中介机构在我市设立分公司(分院)的,须符合以下条件:1、必须有一定的办公场地和健全的管理制度;2、分公司(分院)须具有3名以上符合条件的专业注册人员,其业务负责人须具有与所从事工作对应的经国家注册的专业证书;3、建筑施工须具有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勘察、监理须具有乙级及以上资质;4、须报嵊州市建筑业管理局登记备案。
(三)进一步完善招投标制度。要依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实行综合最优价中标。坚决制止不经评审的最低价中标,原则上不应设立暂定价项目,不得采用抽签、摇号、摸球或者费率招标,确保建筑市场的公平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标前审查,大力推行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制度,对建设资金不落实等不符合招标条件的建设项目,责令招标人停止其招标活动;对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求招标人完整发包建设工程,严禁肢解发包。完善投标资格审查制度,推行资格后审,不能以加强备案等为由设置附加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在招标中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是否到场作为前置条件。投标人在被扣证、吊证等处罚期间严禁参加投标活动。
二、加大监管力度
(一)加大安全监管力度。从2010年1月1日起,全市公建项目、剡湖街道、三江街道、鹿山街道、浦口街道、市经济开发区、城南开发区、五大中心镇主要街道两侧,禁止使用毛竹材质脚手架,一律采用符合JGJ130—2002扣件式钢管搭设。从2011年起,全市所有乡镇、开发区工程的外墙脚手架,必须采用扣件式钢管搭设。
凡超过30米高度的施工项目,项目部在使用起重机械垂直运输时,原则上要求采用人货两用施工电梯,以保证施工人员上下的便捷。物料提升机(井架)只单独运送货物,严禁乘人,以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人性化管理。
按照上级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对全市在建工地装饰工程进行安全验收。
起重机械按照《嵊州市建管局关于本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及使用登记办法的通知》要求,实行备案和使用登记办法。
(二)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加强与有关部门联合,开展对中介机构整治活动。对执业行为不规范,不具备执业资格的分别给予停业整改、限止其执业行为和清出建筑市场的处罚。
(三)建立健全信用机制。加强信息化管理,打造诚信建筑业,及时发布嵊州建筑业有关信息,公示守法、诚信、业绩显著的企业和执业人员,曝光违法违规不守诚信的企业和人员,并对严重扰乱市场秩序情节恶劣的或三次违规的,列入嵊州建筑业黑名单,限止其市场活动直至清理出市场。
三、强化服务意识
(一)提高行政效率。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审批施工许可从现在的7个工作日再行压缩到5个工作日;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切实提高图审办事效率,各工程规模图审时间均比原承诺时间再压缩一天,并努力推行网上交流沟通,减少往返,方便业主。
(二)帮扶企业转型升级。加强企业资质就位管理,实施扶强育优策略,重点扶持一批有发展前途的二级企业晋升一级企业,培育一批有潜力的三级企业晋升二级企业,由局领导和相关科室专门对口挂钩帮扶,进一步优化企业资质结构,提高企业资质整体水平。
(三)加强培训力度。大力实施人才战略,着力抓好人才培训,加大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工人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的力度。严格执行建筑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按时参加继续教育的规定;继续加强民工学校管理,着力提升建筑队伍整体的素质。
- 上一篇:关于成立三界镇防汛防台指挥部的通知
- 下一篇:关于划定全市森林防火区的通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