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09〕49号
关于举办鹿山街道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班的通知
各工作片、社区、教育党总支及有关企事业党支部:
根据建党工作要求,为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进一步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贯彻执行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共产主义奋斗目标和党的性质、现阶段任务,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思想政治和实际工作水平,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作出成绩,树立先进分子形象。经研究决定举办鹿山街道第九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经过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通过政审、公示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登记在册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市委党校教室楼。
请各党总支、党支部及时通知培训对象,妥然安排好工作,随带培训资料费及班务、膳食等费用每人300元,于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主题词:积极分子 培训 通知
抄报: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