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剡湖街道办事处文件
嵊剡政〔2009〕73 号
关于要求验收剡湖街道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成果的报告
嵊州市国土资源局: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的通知》(浙土资〔2008〕办98号)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2009年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通知》、《关于2009年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乡镇的通知》(浙土资厅函〔2009〕358号)等文件精神和市国土资源局工作安排,我街道于2009年4月开展了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历时六个月,目前已全面完成基本农田示范区建设任务,现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局,并请组织专家组验收。
特此报告
二○○九年九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基本农田 验收 报告
抄送:市府办、市农业局
嵊州市剡湖街道党政办公室 2009年9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