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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文件
嵊政〔2009〕99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
成立嵊州市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的通知
有关部门:
为破解新农村建设资金瓶颈,推进新农村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名称为嵊州市新农村建设有限公司,公司类型是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资金由财政划拨解决)。公司由市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管理,经营范围为全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宅基地置换以奖代补、生态农业、乡村旅游业开发等,经营期限为20年。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实行独立核算,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投资 机构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