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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9〕188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江滨市场实施改造提升的实施意见
江滨市场建成于1992年,市场内外共有各类摊位611只,是我市最大的“菜篮子”市场。近十多年来,该市场尚未实施改造提升,市场内布局不合理,设施陈旧老化,“脏、乱、差”问题严重,群众要求改造提升的呼声很大。为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群众消费环境,决定对江滨市场实施改造提升,特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解决江滨市场硬件设施差、档次低和环境“脏乱差”为重点,建立健全市场管理的综合机制,全面改造软硬件设施,着力维护食品安全,合理布局市场功能,为市民创造整洁美观、安全有序的市场交易环境。
二、目标任务
以“为民、便民、惠民”为宗旨,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对江滨市场实施分期改造提升,完善市场配套建设,健全市场管理制度,建立市场信用体系,在布局、设施、管理等各方面达到浙江省规定的三星级文明规范市场标准。
三、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阶段(2009年12月中旬-12月底)。广泛宣传江滨市场改造提升的必要性和迫切性,以及市场改造提升的步骤、措施等,争取广大市民和市场经营户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各职能部门要围绕市场改造提升工作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在最大程度上降低对群众生产生活的影响。各工作方案在
2.改造提升阶段(
第一步:
第二步:
3.提高完善阶段(
四、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由市城区农贸市场集中整治领导小组牵头负总,抽调公安局、城管执法局、市场总公司、工商局、剡湖街道办等单位有关人员组成江宾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组(办公室设在江滨市场管理办)。
有关职能部门职责明确如下:
1.市府办:负责改造提升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工作。
2.公安局:负责江滨市场及周边区域的治安秩序整治,及时调解和处理治安纠纷,做好维稳工作。负责对中心广场西侧至农行前面道路的交通管制,除特殊车辆外禁止机动车辆通行。改造提升期间,江滨西路市场附近地段所有停车位禁止停车。
3.建设局:负责临时市场场地的落实,以及市场周边卫生监管。
4.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市场周边环境的整治和农民自产自销摊的管理,对外围流动摊贩、马路市场、占道经营等的清理整顿。
5.安监局:负责市场改造施工和临时市场的安全监管。
6.商贸办:负责肉类商品的监督,严厉打击公母猪肉、病死猪肉冒充生猪肉销售等不法行为,协助做好屠工的暂迁工作。
7.建管局:负责监督、指导临时市场的工程质量。
8.市场发展总公司:负责改造提升工作施工进度、质量和安全等。负责临时市场的摊位划分、日常管理、设施维护及卫生保洁。及时掌控经营户及市场动态,满足市场供应需求。
9.工商局:负责对市场商品的日常监管,开展经常性的打假治劣,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10.供电局:负责指导、监督、协调临时摊市场区域电力使用及用电安全。
11.剡湖街道办:负责对市场周边社区居民的宣传引导,及时化解矛盾隐患。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江滨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是一项惠民工程、实事工程。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确保改造提升工作取得实效。为加强组织领导,从有关单位抽调人员成立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组,工作组要切实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全力以赴做好改造提升的各项工作。
2.落实职责,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要围绕改造提升工作的总体目标,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好各项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计划具体、措施落实。各单位之间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形成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合力。改造提升期间,工作组要人员到位、精力到位、保障到位,确保江滨市场改造提升工作稳妥快速推进。
3.强化宣传,创优环境。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使广大群众能了解江滨市场改造提升的意义、程序、措施等,并及时跟踪报道改造提升工作进度,在全社会形成支持、配合市场改造提升的良好舆论环境。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大力宣传改造提升期间涌现的优秀事迹,并加大舆论监督力度。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农贸市场 改造提升 实施意见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政协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