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开展节前市场大检查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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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工商〔2010〕2号 |
各工商所:
2010年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健康、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结合绍兴市局部署的食品安全执法月,我局决定开展一次节前市场大检查,现就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二、检查方式
各所自行组织力量对各自辖区进行检查,局经检大队负责对检查工作进行督查。一月底由经检大队负责牵头组织人员进行一次为期三天的集中检查。
三、检查重点
各所要着重抓好各辖区主要市场和重点区域特别是各大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大型商场、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商品交易场所、旅游风景区、车站等的整治和检查。重点整治假冒伪劣、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突出问题。要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检查的重点,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奶制品、粮、肉、蔬菜、饮料、糕点、水产品、酒类等节日食品和儿童食品、营养品、保健品等列为重点,同时加强对烟花爆竹和危险化学品的经营场所、经营资格和经营品种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商品,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依法处理,确保市场消费安全。
四、工作要求
一要结合辖区经营点分布的实际情况,事先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认真落实部署,组织实施。二要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行为。一旦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不合格商品,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该下架的下架,该销毁的销毁,该封存扣留的封存扣留,坚决依法处理,严禁走过场,搞形式主义。三要按规定将有关案件及时移交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及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必要时还应发布消费警示,为人民群众提供可靠的食品消费信息。
检查结束后,请各所将检查情况于
二○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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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市场 检查 通知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