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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工商局关于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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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绍兴市工商局关于开展节日市场食品

安全执法月活动的通知

嵊工商20103

各科室(队)、工商所:

2010年春节将至,为保障节日市场繁荣稳定和流通领域食品安全,让人民群众过上一个健康、欢乐、平安、祥和的节日,绍兴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现将《绍兴市工商局关于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工商所将每周执法情况按要求及时报局消保科,联系人:叶小兰    YU ,电话:9257612

 

附件1.绍兴市工商局关于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的通知

2.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情况统计表

主题词:转发 食品安全 执法月活动 通知

抄送:绍兴市工商局,嵊州市委办,人大办,市府办,政协办,周晓东副市长。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2010117印发

 


二○一○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一:

绍兴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

 

绍市工商〔20101

 

 


关于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

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局、市局各分局:
    2010年春节即将来临。为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切实维护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确保节日市场繁荣稳定,进一步巩固小菜场、小食杂店的整规工作,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加强2010年元旦、春节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市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现将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即日起到春节前,通过为期一个月的食品安全专项执法行动,有针对性地加强节日市场的食品检测和监管,依法取缔一批无照经营的食品经营户,严厉查处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确保市场、超市、食杂店的商品准入工作进一步巩固落实,切实提高流通领域的食品质量,保障春节期间的食品安全。
    二、工作重点
    (一)加大对重点食品的监管力度。突出重点食品监管,要把与人民群众节日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作为监管重点,特别是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的奶制品、肉制品、米面制品、禽蛋制品、儿童食品、老年食品、膨化食品、豆制品、饮料、糕点、调味品、食用油、酒类、腌制食品、冷冻食品等品种列为重点,充分发挥“四位一体”的商品检测体系效能,加强商品检测和专项抽检。对检查中发现涉及安全隐患的食品和不合格食品,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坚决依法处理,确保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二)抓好对重点区域的食品监管。要充分发挥责任区监管机制的作用,组织力量加强市场巡查,以城乡结合部、旅游风景区、车站码头、食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为重点,依法抓好食品总经销、总代理、批发企业的专项检查,进一步整治价实不符、过度包装、搭售商品、虚假宣传及欺诈消费者等突出问题。
    (三)巩固“二小”整规成果。要组织力量对小菜场、小食杂店整规工作进行一次回头看,对照省平安领导小组2009年度平安建设第二次暗访检查中通报的问题,举一反三,加强日常管理,对制度上墙、商品准入、索证索票、是否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是否有过期食品等方面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查漏补缺。要进一步强化动态管理,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防止反弹,确保“十小”考核验收、平安建设第三次暗访顺利通过。
    (四)依法取缔无照经营行为。要加强食品流通许可证审核发放管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工作力度,依法取缔无照经营食品的行为;对从事食品经营的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清查,对不符合食品经营条件、超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或前置许可过期失效的食品经营户,责令其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依法清理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
    (五)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依法查处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超过保质期、假冒伪劣食品以及食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消费欺诈等违法行为,严厉打击食品违法经营行为,并将有关案件按规定及时移交和通报相关职能部门,对涉及犯罪的案件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1518)制订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工作实施方案,召开视频会议,动员部署执法月行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
    (二)全面行动阶段19126)按照市局统一部署,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订工作计划,组织专项行动,集中精力、集中时间,全面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
    (三)督查考核阶段12725)各地就执法月工作形成书面总结,整理上报执法月情况统计表。市局组织开展督查考核,对照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各地执法月活动取得的成效通过实地查验等方法进行督查考核。
    (四)总结评估阶段26210)市局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评估,予以通报。执法月活动考核结果和2010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挂钩。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市各级工商机关要从促稳定保民生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发展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一要加强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层层分解任务,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局面,一把手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主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确保工作到位。二要强化责任。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节日市场实际情况和特点,总结以往整治经验,抓住本地区节日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易发多发问题的地区、场所和环节,制定有效的实施方案,及时部署和组织实施,确保责任到位。三要强化协调配合。既要加强与公安、卫生、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形成监管合力;又要加强内部配合,分工协作,结合工商所的责任区监管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人员到位、任务到位。
    (二)强化措施,注重方法。一是要加强源头管理。各地要在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活动中深化食品安全监管日常工作,认真落实贯彻《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在做好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审核、发放工作的基础上,以食品安全电子监管平台建设、食品专项监测为手段,强化食品经销源头监管,重点对食品总经销、总代理及批发企业、食品批发市场等食品经销源头开展多方位的监管,提高监管效率和质量。二是要突出重点。力求通过整治活动,查办一批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食品安全案件,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补工作漏洞,攻工作难点。三是要加强宣传。各地要主动联系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及时公布一批大案要案,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通过设立举报电话、信箱等形式,鼓励社会各界举报违法经营线索,营造全社会参与、全民监督的良好氛围。四是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行政执法程序开展执法活动,尤其要注重抽检程序,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的程序和要求发布、公布信息,做到准确、及时、客观。
    (三)建立机制,保证效率。一是要加强节日值班。春节期间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畅通通信联络,妥善处理举报投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二是要坚决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涉及食品安全的有关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在向当地政府及时汇报和妥善处置的同时,按程序及时报告市局,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误报、瞒报现象发生。三是要加强督查。各地要抓好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管和整治工作的督查和检查,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四是要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和查处的典型案例必须及时上报市局,并按市局规定的格式要求(见附件)上报本地区节日市场监管情况。执法月情况统计表请于每天1600时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市局消保处,执法月活动书面总结在25上报。
 
    附件:2010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情况统计表

 

                                    二○一○年一月八日       

    (联系人:任震钧 ,电话:88615076。)

 

 

 

 

 

 

 

 

 

 

 

 

 

 

 

 

附件二:

2010年节日市场食品安全执法月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填报人:

  

计量单位

数量

      出动执法人员

人次

 

检查经营者

其中:检查食品经营者

户次

 

户次

 

查处无证无照经营

其中:查处食品无证无照经营

 

 

查处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案件

其中:查处假冒伪劣食品案件

 

 

移送司法机关案件

其中:移送司法机关食品案件

 

 

罚没金额

万元

 

查扣假冒伪劣食品和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公斤

 

退市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

公斤

 

受理消费者关于食品的申诉举报

其中:办结

 

 

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

万元

 

捣毁食品制假窝点

 

检查小菜场

 

注:每天在1600前上报市局消保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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