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民政局文件
嵊民事[2010]3号
嵊州市民政局关于下拨城市社区居家养老
服务专项经费的通知
剡湖街道办事处:
按照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嵊政〔2008〕45号)精神,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在各街道办事处的关心支持下,通过各社区的努力,全市城市社区居家养老已在2008年底达到了全覆盖。为进一步提高完善城市社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确保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下拨给你街道龙会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经费1万元。希认真落实并确保专款专用。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抄送:市财政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