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浙江省嵊州市人民政府
防洪防旱指挥部文件
嵊政防〔2009〕1号
关于切实做好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工作的通 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
根据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及省防指和市政府2009年12月2日会议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全面建成组织健全、责任落实、预案实用、预警及时、相应迅速、全民参与、救援有效、保障有力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努力实现“乡自为战、村自为战”的要求,最大程度减少洪涝台灾害给人民群众带来的生命财产损失,经防指研究,特作如下通知:
一、 总体计划目标
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面”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防指决定在全市开展以“深化落实、突出重点、创建特色、全面推进”为目标的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在明年4月15日前全市21个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必须全面建设完成。全面接受绍兴市、嵊州市的达标考核验收。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拓创新,大力开展实施“重点防汛防台,特色防汛防台”,保质保量全面完成目标任务。
二、 具体建设要求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和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指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文件要求,深刻领会各项建设指标的实质内涵,突出加强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及村、企事业单位防汛办建设。必须确保建设经费的到位,要拨出专项资金、投入建设,满足建设需要。必须确保硬件设施的到位,如防汛办的办公场所、牌子、电脑、传真机、数码相机,落实好受灾群众的避灾场所。必须确保防汛办人员的到位,原则上不少于2—3名。必须落实各类巡查员的职责、三防成员单位职责,编制好五大预案,并向社会公布。防汛办值班制度、汇报流程、工作职责要公布上墙。在具体实施上,要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做到把握重点、克服难点、查漏补缺、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1、建设内容及时间安排
建设内容及时间主要分为六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动员准备阶段。即在2009年12月5日前,做好广泛动员、认真组织、充分准备、制订计划、及早行动;第二阶段为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上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阶段。即从2009年12月5日至12月15日,完成上报任务;第三阶段为参观考察阶段,即从2009年12月28日至29日,组织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分管水利领导和中心水利干部到台州等地就基层防汛防台系统建设进行考察;第四阶段即从2010年1月4日~2月20日为资料汇编阶段,结合考察,集中精力做好查漏补缺,并做好资料汇编,形成总体思路;第五阶段为修编预案,落实十一大员责任阶段,即从2月20日至3月30日,重点做好五大预案的修订和完善,并装订成册,同时落实十一大员职责和任务;第六阶段即从4月1日~4月15日,为总结验收阶段。由市防汛办组织进行审查验收。按照“成熟一批,验收一批”的原则,如果提前完成建设任务,可以提前提出申请验收报告,经市防指审查通过后,报绍兴市防指。同时为圆满完成达标考核工作,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认真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要特别注意平时资料积累,加强建设过程中影(像)等相关资料的收集和宣传报道,为达标创优做好准备。
2、注重绩效,不断强化长效管理机制。
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在抓好自身建设的同时,要继续加强对村、企事业单位的检查指导与绩效考评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实到位。市政府将对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列入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的考核任务,同时要求严格按上级文件精神建设完成。市防指将对各地的建设工作组织阶段性抽查和督办,并将检查(验收)结果进行通报。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重而道远。各地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意见》和我市有关要求,杜绝应付考核走过场,要实实在在地巩固并深化落实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确保建设与发展并举、巩固与深化齐抓,大力推进并持续发挥建设成果的效用,不断提升防汛防台保安能力水平。
3、加强领导、广泛宣传,着力营造共创共建氛围。
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是一项公共事业、民生工程,需要政府牵头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和努力。因此,必须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明确分工和职责,落实到人。为了营造齐抓共建(管)的氛围,各地要加强宣传,要将基层防汛防台体系建设的宣传工作深入到村、企事业单位,渗透到重点避灾对象、外来务工人员及其他弱势群体,让社会各界进一步认识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理解此项工作的深刻内涵和实质意义,逐步确立“防汛工作重在基层、重在基础、重在平时”的理念,实现“要我防”为“我要防”观念的转变,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引导社会方方面面共同开展建设工作,努力开展我市防汛防台保安工作新局面。
二○一○年一月四日
主题词:水利工作 防汛 意见
盛市长、马副书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