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水利水电局
嵊水电(2009)25号
关于开展2010年度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 知
各并网电站:
为全面贯彻落实《浙江省农村水电站防汛安全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农村水电安全生产若干规定》精神,进一步强化农村水电建设、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意识,防范各类事故隐患,确保在建水电工程的度汛安全和已投产水电站的运行安全,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村水电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和内容
本次检查包括在建水电工程和已投产水电站。
(一)在建水电工程的检查重点:
1、防汛安全责任制是否层层落实;
2、工程是否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
3、度汛方案是否编制并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4、工程建设是否存在安全度汛隐患。
(二)已投产水电站的检查重点:
1、安全责任书签订、安全规程和规章制度执行、水电安全监察员配备、机电运行工持证上岗等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情况;
2、水电站防汛应急预案、水库控制运用计划编制与报批情况、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情况;
3、按照水利厅印发的《水电站安全生产自查表》要求进行自查的自查情况;
4、水库大坝、引水建筑物、电站厂房、主要机电设备运行现状;
5、上年度安全生产检查提出的整改意见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
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大检查采取电站自查、水行政主管部门抽查相结合,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抽查对象:总装机500千瓦以上的电站和总装机500千瓦以下的老电站。
三、时间安排
各站在3月15日以前完成自查,并将自查表(低压机组电站一份,高压机组电站二份)交市水电局水电科。我市组织检查时间为3月16日~4月30日,市级对口检查和省级抽查时间为5月30日前。
希各站认真做好每一阶段的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或隐患及时整改。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一般检修难以奏效的,应尽早安排更新改造或报废重建。
二○一○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农村 水电 安全生产 检查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