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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文件
嵊甘委〔2010〕5 号
中共甘霖镇委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上高村横山坂村民组经济合作分社分社长的
通 知
第五工作片、上高村:
你村《关于调整甘霖镇上高村经济合作社分社长一职的报告》收悉,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同意由俞江同志担任上高村横山坂村民组经济合作分社分社长一职。
中共嵊州市甘霖镇委员会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2010年2月5日
主题词:经济合作社 分社长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