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审〔2010〕13 号
关于确定二○一○年上半年审计单位的
通 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中心学校:
按照《嵊州市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经研究,确定2010年上半年对下列单位的财务收支进行审计,具体名单如下:
1.剡山小学 2.市体育中心
3.实践活动中心 4.长乐镇中心学校
具体审计事项及日程安排,以审计通知书为准。临时安排的被审计单位,不另行发文通知。
二○一○年三月十七日
主题词:确定 审计单位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