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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普〔2010〕9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2010年度嵊州市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幼儿园):
根据嵊文明委《关于2010年度嵊州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
市属学校(幼儿园)
上述对象申报前一年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领导班子成员或多名中层干部严重违法违纪的;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事件或重大治安及刑事案件的;有违反计划生育、土地管理、环境保护等与文明单位称号极不相符的其它事项。
二、创建程序与时间安排
1.自评申报。各申报单位根据各级文明创建系列考评标准(《嵊州市宣传网》上可下载)进行自查自评,自评分达到90分以上者,向教体局提出申请(申报表见附件)。(
2.初审上报。教体局对申报单位进行初审,从严择优报市文明办。(
3.列入规划。市文明办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择优筛选后,对创建嵊州市级的申报单位进行规划并发文公布。
4.培训督查。市文明办对规划单位进行一次业务培训,年中进行一次全面督查。(9月31日前)
5.考核审定。市文明办组织考评组对嵊州市级规划单位进行考核验收(10月份)。验收合格,经公示无异议报市委、市政府命名表彰。(绍兴市级及以上创建工作考核在今年9月份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上报材料内容
需提交《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申报表》。提交的申报表要重点反映近两年以来本单位创建工作情况和下步创建工作打算。
上述材料均一式三份,一份自存,一份交教体局留存,一份报市文明办。
四、工作要求
还未争创嵊州市文明单位的市属学校(幼儿园)请积极申报,各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各级文明创建系列考评标准进行自查自评,自查自评要如实反映本单位的创建情况,充分发动本单位干部群众的积极参与,推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附件: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申报表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五日
主题词:文明单位 创建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3月15日印发
附件:
2010年文明单位(村镇、社区)创建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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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类别(请在选项内打“√”) |
□文明单位 |
□届满复评 □新申报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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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村镇 |
□届满复评 □新申报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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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社区 |
□届满复评 □新申报规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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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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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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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建制或 工会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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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组织 负责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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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政 负责人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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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人数或住户数及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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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工作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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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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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得嵊州市级及以上荣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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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概况及文 明创建工作介绍 |
详细内容另附1500字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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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或部门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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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办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