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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巩固深化“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的意见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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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食药监〔201010


关于巩固深化“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

与规范工作的意见

 

 

科室:

2008年开展“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以来,在各级政府的重视和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小药店”整规工作有序铺开,全面推进,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按照整规工作三年计划,2010年是总结巩固深化之年,为全面完成“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根据绍食药监发〔201021号文件要求,对我市2010年的 “小药店”整规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统一思想,落实监管责任

要认清形势,克服松懈麻痹思想,从深入实施“全面小康六大行动计划”、依法保障公众用药安全的高度,充分认识“小药店”整规的重要意义。

各科室要坚持“整治规范、改造提升、堵疏结合”的工作方针,做到工作不松,力度不减,一如既往地把“小药店”整规工作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与乡镇(街道)的沟通协调,完善相互配合、条块联动的工作机制;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制,把“小药店”整规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建立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进一步明确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根据《嵊州市“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为确保今年保质保量完成整规工作目标,巩固和深化整规成果,2010年的整规工作具体分三个阶段。

(一)工作部署阶段(20101-3月)

2009年整规工作的基础上,对2010年“小药店”整规工作进行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明确工作目标、明确工作重点和要求,进一步完善现场验收标准,突出抓规范、抓提升、抓长效。

(二)工作实施阶段(20104-6月)

各科室要进一步加强验收、督查和指导工作,全面推进药品电子信息化监管,确保零售药店药品进销存数据和药师指纹考勤数据及时准确上传。对已达到整规标准的“小药店”要定期回访检查登记,巩固整规成果,进一步提高整规质量,对其中有特色的行业整规典型,予以宣传推广,发挥好示范作用;对问题较多的“小药店”采取责任到人、分工落实的办法,重点帮扶督促整改规范;对经多次整改达不到整规验收标准的,做好关停取缔工作。

要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经营假劣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有严重质量隐患又不落实整改的,要依法予以查处。

(三)督查总结阶段(20107-9月)

各片区在2010930日前将“小药店”药品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形成书面材料,由药械科统一汇总报当地“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局“小药店”整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做好迎接上级部门验收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三、进一步巩固深化,落实长效机制

通过二年的整规,我市“小药店”整规完成率已达到100%,工作成效显著,但有回潮现象存在,一部分已验收达标的单位存在驻店药师脱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电子信息化管理数据上传不及时等问题,各科室要引起高度重视,在全面推进“小药店”整规工作中,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在有效监管上下功夫,完善日常监管的长效机制。

(一)强化督查求实效。针对“小药店”基础差、易反复的特点,各县(市、区)局要不定期地回访整规单位,采取有效措施遏制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要认真落实《绍兴市药品零售企业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绍食药监发〔2009111号),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将“八小时外”巡查工作常态化,检查时要突出药品采购、储存、处方药销售、药师在岗、非药品冒充药品、店堂广告、药品电子信息化管理等重点环节,深挖细找,多查问题,保证质量,不走过场。   

(二)注重结合促提高。坚持整规工作“五结合”,即:与日常监督检查相结合、与深化农村“两网一规范”建设相结合、与医疗机构药械使用监督管理相结合、信用体系建设相结合、与实施电子信息化监管工作相结合,各项工作要相互促进,提高效率,全面提升整规工作质量。在保证整规完成率的同时,更注重整规的质量,进一步提高业主的药品质量意识和零售业总体形象,使农村地区药品质量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三)创新方法提效能。要创新监管方式,探索“小药店”药品安全信用等级动态评定方法。实施定人定责、分片分区的网格化管理,规定检查频次、制定检查手册、规范检查行为,完善保证药品质量安全的制度。积极推广和使用药品电子信息化监管手段,提高监管水平和效能。

(四)强化服务抓帮扶。要把关注民生、保障药品安全和服务发展促进企业转型升级有机地统一起来,加强对“小药店”的扶持和引导,在不降低基本标准的前提下,结合实际,积极出台帮扶政策,因势利导,解决“小药店”发展中的实际困难。鼓励药品批发企业向农村“小药店”直接配送药品,减少流通环节,规范采购渠道;鼓励药品连锁企业在农村开设连锁门店和在“无医无药”村设立乙类非处方药药柜,因地制宜地探索解决“无医无药”村群众购药难问题。

(五)加强宣传造氛围。要加强与宣传部门和媒体的联系与沟通,大力宣传开展“小药店”整规的重要意义和取得成效,树立示范典型。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简报等媒体手段,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企业积极参与整规的意识和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提高公众用药安全意识,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药品安全工作的良好氛围。

 

 

嵊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00年三月三十

 

 

 

 

 

 

 

 

 

 

 

 

 

主题词:药品质量安全   整治   规范   意见            

抄报:绍兴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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