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督〔2010〕1号
关于对剡山小学等有关学校、幼儿园
开展教育督导的通知
全市各校、教研室、幼教办:
为了解情况,总结经验,完善管理,提升质量,经研究决定,对有关小学、幼儿园进行一次教育督导,现作如下通知。
一、督导学校
剡山小学、许宅小学、锦水小学、五爱幼儿园、竹溪乡中心幼儿园、通源乡中心幼儿园。
二、督导时间
四月中下旬(具体时间临时通知)。
三、督导内容
学校管理、教学工作。
四、督导要求
1.按《嵊州市小学督导评估方案》、幼儿园等级评估条例的各项指标,整理好相应的资料。
2.各校(幼儿园)撰写好自查自评报告。
3.做好“教学五认真”各项准备。
希望各校(幼儿园)认真对待,积极配合,充分准备,圆满完成这次教育督导任务。
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督导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