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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文件
嵊甘政〔2010〕21 号
甘霖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甘霖镇2010年血防防治工作实施意见的
通 知
各工作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镇属有关部门:
根据嵊州市2010年全市地方病防治工作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齐抓共管、预防为主、科学防治、突出重点、因地制宜、统筹规划”的原则,以血防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促进地方病防治工作健康持续发展,提高人民健康水平,为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保障,结合我镇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 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血防工作的领导,在我镇血防工作小组的领导下,有效压缩钉螺面积,缩小钉螺范围,遏制钉螺回升,不出现阳性钉螺,不发生急性感染和新感染病人(畜)。
二、 工作任务及措施
1、查灭螺工作,镇组织血防专业队对3年内有螺村全面普查,4-9年无螺村每3年普查一次,10年以上无螺村每5年普查一次,发现阳性钉螺立即报告市疾控中心。积极开展结合农田水利,新农村建设,坚持以环改灭螺。不能进行环改的地方在4-6月,9-11月期间,全面除草加药杀灭螺3-6次以上。为确保灭螺效果和安全,在药杀灭螺前必须开展广泛宣传和告知,设立告示牌。对种养殖业户书面通知到户,并签名备案。
2、查治病工作,为防止外来传染病输入,各村公共卫生联系员做好对外来人群的监测。特别来往于湖南、湖北、江西、安徽、云南、四川、江苏的人员要进行重点监测。对当年查到钉螺的村庄要查病,按规定对中小学7-14岁儿童开展监测查病。在甘霖镇下沙地村设立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点,按《浙江省血吸虫病监测点监测方案》要求开展监测工作。
3、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使广大群众认识血吸虫病的严重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对血吸虫工作的长期性、经常性、科学性的认识,克服麻痹思想,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并自觉参与血吸虫病防治工作。
嵊州市甘霖镇人民政府
主题词:血防防治 实施意见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