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综〔2010〕16 号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嵊州市教育工会
关于开展以“学规范 塑师德 讲奉献”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单位),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初中、小学、九年一贯制学校,民办学校:
为深入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国家教育部、中国教科文卫体工会全国委员会联合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全面提升教职工队伍的师德素养,促进“现代教育强市”建设,根据《绍兴市教育局、绍兴市教育工会关于开展以“学规范、塑师德、讲奉献”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通知》(绍市教工字〔2010〕6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和广大教职工中开展以“学规范、塑师德、讲奉献”为主要内容的“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深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工”活动,积极构建教职工学习成长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努力建设一支可持续发展、勇于创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2.严格执行市教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抵制有偿家教的意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紧迫性,充分认识有偿家教的危害性,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抵制有偿家教的工作力度,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3.大力推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贯彻实施,组织教职工学习《教师法》《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等。要充分发挥各类优秀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爱岗、乐于奉献。市教育工会将组织本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先进模范人物作师德报告,以“身边的人影响和教育身边的人”。
4.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要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浙江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将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绩效工资考核。
二、时间安排
1.2010年3-4月,各校制定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2010年3月至12月,组织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
3.2010年12月底前各校做好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总结、自评和2010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的申报工作。
4.2011年1月至2月,组织人员对申报学校进行考评,确定2010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并予以表彰。
三、注意事项
1.2010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核总分为100分,经自查达到96分以上的学校均可申报。
2. 申报学校要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申报表、自评结果、先进事迹(总结),并及时上报纸质材料和电子文稿。
3. 2011年2月底前择优3所学校报送参加绍兴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评比。
附件:1.2010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评表
2.2010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二O一O年
主题词:师德 创优 活动 通知
抄送:绍兴市教育工会,嵊州市总工会。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附件1:
2010年度嵊州市“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考评表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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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考 评 内 容 |
分值 |
考评结果 |
自评分 |
考评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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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群体师德创优”活动列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做到党政工齐抓共管,互相配合。制定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相应的考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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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扎扎实实开展“群体师德创优”活动,且主题突出,载体新颖,内容丰富,效果明显。教师的整体形象较好,学生、家长满意率高。活动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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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贯彻落实《教师法》、《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和绍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 抵制有偿家教的意见》精神,进一步加大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抵制有偿家教的工作力度,严格规范教师从教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氛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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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进一步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工”活动。以“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教工”活动为抓手,构建教职工学习成长平台,大力推进学习工作化、工作学习化,努力建设一支可持续发展、勇于创新、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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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大力推动《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贯彻实施,组织教职工学习《浙江省义务教育条例》。充分发挥各类优秀教师先锋模范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教职工代表大会在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中的作用,引导广大教师敬业爱岗、乐于奉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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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奖惩机制。把职业道德作为考核教师工作的重要内容和职务聘任的重要依据。依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浙江省《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和要求,将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纳入绩效考核和学校结构工资考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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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织广大教职工深入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教学竞赛等活动,激发广大教职工的创造活力,深化并创新具有知识分子群体特点的建功立业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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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 分 内容 |
1.“群体师德创优”活动无实施方案、无考评标准、资料不全各扣2分; 2.在职教师中有体罚、变相体罚学生,收受学生家长的礼品、礼金、礼券,有偿家教,上班炒股,到社会办学机构兼任文化课教师等违规行为的,每发生1例(1人次)扣5分; 3.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扣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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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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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嵊州市2010年度“群体师德创优”先进学校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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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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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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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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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工 会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学 校 党组织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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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工会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