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正文

关于印发《仙岩镇201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文章播报

语音引擎就绪
进度: 0/0 (0%)

 

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201012


 

关于印发《仙岩镇201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

专项考核办法》的通知

 

镇机关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本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市下达本镇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现出台《仙岩镇201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核办法》下发到镇机关各科室,希遵照执行。

附:仙岩镇201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核办法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10430

 

 

主题词:计划生育  考核办法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仙岩镇201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专项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工作,提高本镇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确保市下达本镇的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经研究决定,对2010年度计划生育工作实行专项考核办法,具体考核办法、项目与目标管理相结合。

一、考核对象

驻村指导员、计生线工作人员。

二、考核内容及办法

(一)驻村指导员

考核内容分为:计划生育率、计划生育协会、当年生育可靠节育率、查孕查环、流动人口管理及优生促进工程等方面,考核办法采取分项,总分为100分(加扣分均以本项满分为限,下同)。

1、所驻村计划生育率达100%20分,如计划外出生一例不计分(如出生当年未上报的,在上报年度扣原驻村指导员10分),计划外出生二例的加扣20分。

2、协会工作10分。完成村级计划生育协会评估认定工作的得5分,不完成的不得分;协会其他工作得5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酌情加扣分。

3、落实当年生育可靠节育率50%以上得15分,低于考核指标每1个百分点扣1分,可靠节育率在40%以下的不记分。

4、完成一年两次查孕查环计5分。

5、流动人口管理规范、档案齐全、办证和验证分别达到市考核要求的得30分。

1)管理不规范,档案不齐全的扣6分。

2)办证和验证达不到考核要求的扣6分。

6、优质服务优生促进工程记20分。

1)育龄群众人口计生政策和知识知晓率90%以上得5分。

2)优生咨询指导率90%以上得5分。

3)孕前优生检测率70%10分。

下列项目实行附加分和倒扣分:

1)所驻村代表镇接受或参加上级检查、考核、竞赛等成绩显著的加10分,获本市及以上单项先进的加5分,如被扣分或影响差的按上级所扣加倍扣分。

2)所驻村主职干部或其子女出现违法生育的每例扣驻村指导员10分。

3)所驻村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在全镇、市试点推广或被上级肯定,影响较大的加10分。

4)所驻村承担镇计划生育特别工作的,加5分。

5)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达95%以上的加10分。

(二)计生线人员

考核内容分为:计划生育率、计划生育协会、当年生育可靠节育率、统计误差率、查孕查环、流动人口管理及优生促进工程等方面,考核办法采取分项计分,总分为100分。

1、计划生育率达到96%及以上得20分,低于考核指标不记分。

2、协会工作10分。完成村级计生协会评估认定工作的得5分,不完成的不得分;协会其他工作得5分,根据工作完成情况酌情加扣分。

3、落实当年生育可靠节育率50%及以上得15分,低于考核指标每1个百分点扣1 分,40%以下不记分。

4、完成一年两次查孕查环计5分。

5、流动人口管理规范、档案齐全、办证和验证分别达到市考核要求得30分。

1)管理不规范,档案不齐全扣6分。

2)办证和验证达不到要求扣6分。

6、优质服务优生促进工程记20分。

1)育龄群众人口计生政策和知识知晓率90%以上得5分。

2)优生咨询指导率90%以上得5分。

3)孕前优生检测率70%10分。

下列项目实行附加分与倒扣分(按线计分):

1)接受或参加上级检查、考核、竞赛等成绩显著的加10分,单线工作获单项先进的加5分,如被扣分或影响差的按上级所扣加倍扣分。

2)本镇工作在全市试点、推广或被上级肯定,影响较大的加10分。

3)依法征收社会抚养费,达到市考核要求加记10分。

三、无联系村、非计生线的干部得平均奖。

四、考核与奖惩

1、所驻村出现计划外生育的,驻村指导员(被扣分者)、村主职干部取消当年度所有评优资格。

2、全片计划生育率低于96%的,联片领导、片长、联片计生专干取消当年度计生专项考核评优资格。

3、全镇计划生育率低于市考核指标的,计生线工作人员取消当年度所有评优资格(包括分管线领导、社会事业办主任及办证人员)。

4、年底由考核领导小组根据社会事业办的统计数据对考核对象进行记分并纳入机关干部“三争”考核评分,驻村指导员、计生线工作人员得100分记8分,其它按百分比加扣分,考核总分前5位的奖励10%的“三争”考核基本奖,考核基本分在70分以下的扣10%的“三争”考核基本奖。

 

详细咨询: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版权保护: 本文由 主页 > 各省市政策 > 浙江省 > 绍兴市 > 嵊州市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转载请保留链接: https://www.nbxinxi.com/a/chengzhoushi/20210603/232846.html

关注微信公众号"宁波政策"
打开微信扫一扫左边的二维码或者微信公众号搜索"宁波政策",关注我们,将不定期推送相关宁波政策信息。

站点关键词

         
  • 宁波政策 宁波政策企业服务平台 宁波政策平台 宁波政策服务平台 宁波房贷政策 社保新政策 二胎政策 形势与政策论文 养老保险新政策 农村养老保险新政策 养老金新政策 形势与政策 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宁波补贴政策 宁波落户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购房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 宁波限售政策 宁波人才政策 宁波公积金政策 宁波贷款政策 宁波限购政策2017 宁波企业政策 宁波医保政策 宁波二套房政策 宁波买房政策 宁波拆迁政策 宁波创业政策 宁波上牌政策 宁波养老政策 宁波房产政策 宁波退休政策 宁波限贷政策 宁波中考加分政策 宁波税收优惠政策 宁波购车政策 宁波公积金贷款政策 宁波高考政策 宁波买车政策 宁波退税政策 宁波光伏政策 宁波市限购政策 宁波电商政策 宁波人才引进政策 宁波招商政策 宁波租赁政策 宁波象山政策 宁波会展政策 宁波民宿政策 宁波楼市政策 宁波市落户政 宁波楼盘政策 宁波梅山税收优惠政策 退伍军人补贴新政策

语音播报提示

您的设备需要手动确认才能开始播报

设备提示:

  • 请确保设备未静音
  • 点击确认开始播报
  • 支持后台播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