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嵊公管办〔2010〕3号
关于印发《嵊州市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
现将《嵊州市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嵊州市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考核办法
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招投标 考核办法 通知
附:
嵊州市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考核办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发委:
为切实加强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的管理,促进招投标活动的规范运作,提高国家、集体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招投标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开、公平、公正及依法、守信、优胜劣汰的招投标市场秩序,按照《嵊州市乡镇(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嵊政〔2005〕72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招投标管理的通知》(嵊政办[2006]122号)文件精神,决定对各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进行考核,具体内容:
一、组织领导(共10分)
认真研究招投标平台建设工作,落实平台建设资金,完善硬件设施,成立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工作职责,配备1?3名专职人员,将招投标工作列入干部全年工作目标考核。
二、制度建设(共10分)
(一)平台监督制度完善,人员职责明确。(2分)
(二)交易项目操作制度规范、流程完备。(2分)
(三)信息发布制度。(1分)
(四)档案建设制度。(1分)
(五)开评标场所纪律和管理制度。(2分)
(六)投标保证金统一代收代退制度。(1分)
(七)廉政建设制度。(1分)
三、操作规范(共60分)
(一)交易办理(20分)
1.按规定办理审批手续,项目审批手续齐全,程序符合规定,不存在擅自招标的情形。(10分)
2.严格遵照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嵊州市乡镇(街道)招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嵊政〔2005〕72号、嵊政〔2010〕20号)对应进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或应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标准范围的划分规定,不出现肢解项目、压低预算或应进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而未进的情形。(10分)
(二)操作要求(25分)
1.按规定发布招标信息。(2分)
2.按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2分)
3.开评标按规范要求运作并实施现场监督。(2分)
4.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招标条款。(2分)
5.依法确定招标方式,招标方式符合法定要求。(5分)
6.无暗箱操作直接或变相指定中标人的情形。(2分)
7.不存在将应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采取其他方式规避招标和限制性招标,违规发包的情形。(5分)
8.不出现被新闻媒体或有关部门批评、曝光的,或被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查处,或被纪检、司法部门查处的情形(5分)
(三)投诉处理(8分)
1.操作规范,无有效投诉。(3分)
2.投诉受理后及时答复和依法查处的。(2分)
3.投诉处理后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信访,原投诉处理意见仍被采信的。(3分)
(四)档案管理(2分)
交易项目档案按规定管理,资料齐全,整理归档。(2分)
(五)服务规范(5分)
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定期组织对 交易平台监管、服务等相关人员的廉政警示教育。政务公开内容包括办事流程、政策法规、工作职责、工作人员基本情况等,设有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办事指南、公告栏等,并公布上墙。(5分)
四、配套设施(共10分)
(一)有固定的办公场所;(4分)
(二)有固定适用的开评标场所;(3分)
(三)有固定的交易信息公示栏;(3分)
五、其他工作(共10分)
(一)参加活动。认真接受上级平台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活动。(2分)
(二)报送信息。定期向上级平台报送信息,每季度至少上报3条信息。每少报1条信息扣0.5分;每录用1条信息加0.2分,全年信息加分最高不超过3分。(3分)
(三)数据报送。项目招标审批表复印件加盖监管办公章后报市公管办业务科。每月5日前及时上报数据,无交易的实行零报告制。(5分)
六、加分项目(最高加10分)
(一)积极开展对招投标管理活动的调查研究,创新招投标管理方式,创新成果富有成效,值得全市借鉴推广的每一项加2分;
(二)积极探索其他公共资源类项目进场交易(每进一项加2分);
(三)有关招投标方面的信息报道被新闻媒体采用的,每一项加1分,同一事项不重复计分。
(四)工作上、制度上有创新,被上级平台肯定并推广,每项得1分,最高3分。
七、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全年考核得分,并上报市纪委审定。
相关工作人员在招标过程中泄露信息、明招暗定、私下承诺、滥用职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参与串标等有违反廉政建设规定,经监督部门核查属实的。
八、考核办法
(一)考核分值按照100分计,分解到各个考核项目中。出现违规情形的,视情扣分,直至扣完该项分值。
(二)考核采取平时抽查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办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招投标工作进行不定期的抽查,年终组织人员在各单位自评的基础上进行考评。
(三)考核设立考核奖励资金,实施奖罚制度,90分以上为优秀,60分以下通报批评。
九、考核时间:考核工作于次年1月至2月进行。
十、本办法列入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实施。按考核办法,分层面进行考核评比,设一、二、三等奖,用以奖代补方式总结表彰。本考核办法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