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0〕号
关于成立崇仁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的
通 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经研究决定,成立崇仁镇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撤销村级会计委托代理中心,原代理中心工作职责并入“三资”管理服务中心。
农村“三资”管理服务中心履行村级“三资”的监管职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加强日常监管,确保村级“三资”的合理有序运转。
二○一○年五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