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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庭镇人民政府文件
金政〔2010〕15号
关于成立金庭镇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村、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质量强市”方针,建立和落实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预防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嵊政办[2010]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庭镇食品、特种设备和产品质量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郑永江
副组长:张大庆、史武军、钱少明、姚志军
成 员:王新明、孙兴土、王锡东、宋贤为、王马根
姚国振、竺余江、凌仲翔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孙兴土同志担任,办公室成员由各安全管理员组成。
金庭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