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嵊安委办函〔2010〕2号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要求
及时整改嵊棉第一分厂10KV高压线安全隐患的
函
长乐镇人民政府 、市经贸局:
嵊州市棉麻纺织印染总厂《关于再次要求整改10KV专线隐患的报告》已收悉,据报告,近段时间又有长乐镇个别村民在该专线4号杆和10号杆之间建违章建筑,在9号杆和15号杆之间种植花木和竹林,以上情况已造成了该专线的安全距离不足,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按照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该情况函告你们,请你们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组织力量,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取缔违章行为,尽快消除上述安全隐患,确保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同时,请将隐患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市安委办。
附件:《关于再次要求整改10KV专线隐患的报告》
二○一○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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