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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文件
崇委〔2010〕43 号
关于成立崇仁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片、局(办、中心),各行政村:
为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的领导,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崇仁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汪正浩
副组长:陈 成 王洪忠
成 员:姜贤森 金国华 应利安 张国明 应超锋 裘康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成员由王洪忠、裘振明、葛菊生、张平园、李祥华、陈理良、许顺军、应华军、裘敏利、郭焕泰、裘利军、宋仲江、应忠超、
中共嵊州市崇仁镇委员会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五月二十一日
主题词:机构设置 领导小组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