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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 件
嵊鹿委〔2010〕17号
关于史小波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办(中心)、工作片,社区、行政村、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经研究,决定:
史小波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捣臼爿 社区第一支部委员会书记;
许樟庆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白沙地村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
张雪宝同志任中共鹿山街道钱塘村支部委员会书记。
同意周方均同志辞去中共鹿山街道白沙地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张东鸣同志辞去中共鹿山街道钱塘村支部委员会书记、委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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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职务 任免 通知
报: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