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崇仁镇人民政府文件
崇政〔2010〕28号
关于要求对崇仁镇新农村电气化进行验收的
报 告
嵊州市经济贸易局、嵊州市农业和农村工作办公室、嵊州市供电局:
为了贯彻落实省经贸委、省农办和省电力公司《关于继续推进我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的意见》(浙经信电力[2009]89号)文件精神,我镇以促进农村全面进步为目标,推进“新农村、新电力、新服务”的农电发展战略,加快农村电网建设,改进农村供电服务质量,提高农村电气化水平,建立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目前全镇26个行政村已达到新农村电气化标准,占全镇63个行政村的40%以上,依据浙经贸局电力[2007]247号《关于全面推进我省新农村电气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各项指标均已达标,已具备验收条件,请予安排人员莅临验收。
二O一O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新农村电气化 验收 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