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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文件
长政〔2010〕85 号
关于成立长乐镇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行政村、各企事业单位:
为确保森林城镇创建工作的顺利推进,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经镇政府研究,决定成立长乐镇森林城镇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公布如下:
组 长:马 烽
成 员:杨 军 邢承军 姚正松 过达军 钱绍锋 刘达军
任海广 邢岳汀 沈松祥 张正华
领导小组下设创建工作办公室,作为专门的组织协调机构。
主 任:邢承军(兼)
成 员:石绍均 郑小祥 许伟永 钱明秋 刘孟荣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人员 通知
抄送:市府办、市林业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