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2010〕20号
关于成立仙岩镇农村“三资”管理中心的
通 知
各 村:
为加强全镇农村“三资”管理工作,促进民主理财和民主监督工作的开展,使村级“三资”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轨道,经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将仙岩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更名为农村“三资”管理中心。原镇农村会计代理中心承担的村级财务委托代理工作职责并入“三资”管理中心,实行一个工作班子,履行两项监管职责的运行机制。
农村“三资”管理中心负责村级“三资”的管理工作,履行对农村基层“三资”的监管职责,对村级组织的经济往来、资产处置和资源开发利用情况,加强日常监控,实现“三资”能够合理有序地流转。
仙岩镇人民政府
2010年6月5日
主题词:成立 机构 农村 “三资”管理中心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