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嵊安委办函〔2010〕3号
嵊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
及时消除35KV甘丰线49号杆安全隐患的函
长乐镇人民政府、市水利水电局:
嵊州市丰潭水电管理处关于长乐镇工业园区内的35KV甘丰线49号杆拉线遭受破坏,该线杆下有重型机械在施工的函已收悉。为及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保障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按照“属地管理及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现将该情况函告给你们,请你们加强沟通协调,抓紧组织力量,按照有关规定立即取缔上述违章施工行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以避免重大事故的发生。同时,请将隐患整改结果及时上报市安委办。
附:嵊州市丰潭水电管理处《函》
二○一○年
主题词:立即停止 甘丰线35KV 违章施工 函
抄送:市府办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