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关于聘请胡明华等9位同志为行风(效能) 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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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工商〔2010〕38号 |
各科室、工商所、协会秘书处:
为进一步加强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风廉政建设,市局决定聘请胡明华等9位同志为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风(效能)监督员,聘期二年。名单如下:
胡明华:市人大
麻如勇:市政协
袁小宁:市政协
陈 郁:市检察院
郑 江:市委宣传部文明办
邢向东:市广电总台
楼孟巨:加佳控股集团
赵樟明:浙东农贸发展有限公司
陈定安:高版社区
行风(效能)监督员担负监督和帮助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搞好行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重要职责,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联系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各单位要积极支持行风(效能)监督员开展各项工作,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自觉接受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行风廉政建设和效能建设。
附件:行风效能建设监督员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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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行风 监督员 通知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公室 |
二○一○年五月二十七日
附件:
嵊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行风效能建设监督员职责
1.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等方面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效能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开展明查暗访;
4.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改进服务、转变作风、提高效率等方面的情况深入调查研究;
5.参加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组织的监督员各项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