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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旅游局文件
嵊旅〔2010〕18号
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110号建议的答复
施余江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大对越剧文化旅游支持》的建议(第110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施家岙村是中国女子越剧发源地,近年来,我局充分利用越剧文化资源,认真指导投资方,做好越剧文化旅游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建成了越剧风情——剡溪漂流旅游区,2007年评为AA级旅游区,入选浙江美丽乡村30佳,2008年又被省旅游局命名为省特色旅游村。目前我们正在指导创建AAA级旅游区,争取景区提档升级。
为解决旅游区投资面临的制约,我们把该项目列入重点招商项目,积极开展了招商引资工作,专门印制了招商宣传资料,广泛与投资商接洽,先来实地考察的投资商已不下于10批,有的还在商谈之中。
从该旅游区看,关键确实是资金、规划、人才问题。下一步,我们将与甘霖镇、文广新局一起继续加大指导力度,紧紧围绕“山水越剧”品牌,充分利用剡溪漂流旅游区古村落、古戏台、越剧人、剡溪水等原生态的山水越剧资源,打造原汁原味的乡村越剧和真山真水的观演环境,以此进一步完善规划,同时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开发文化休闲、旅游、度假、会务等项目,根据需要,及时指导、帮助旅游区引进、培养专业人才。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嵊州旅游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科室:规划建设科
联 系 人:童剑超 电话:83123113
二○一○年
主题词:建议 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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