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2010〕61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0号提案的
答 复
方中江等2位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对黄泽江浦口段进行改造集约利用》的提案(第80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来,我委紧紧抓住新一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机会,积极谋划浦口二期发展新平台,目前已进入控制性详规编制的初级阶段,初步考虑安排浦口商住中心区、二期工业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几个区域,其中浦口商住中心区(104国道西侧约2000亩)规划范围涉及黄泽江浦口段。因此,我委已多次与市水利局衔接,综合考虑黄泽江浦口段改造和浦口二期总体规划方案,做到既保证浦口商住中心区建设,又能彻底改善黄泽江浦口段多年的防汛问题。
最后,感谢你们对开发区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政协 提案 答复
报:市政协办 市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