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文件
嵊开〔2010〕63号
关于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83号提案的
答 复
薛晓军委员:
您好!你提出的《关于改造城北开发区和环城路相连接路段》的提案(第83号)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开发区城北分区的配套道路与环城路相接的四个路口没有硬化,原因是该地段属环城路改造红线范围,但环城路改造项目归建设局管理,目前该工程已完成招投标,待环城路改造完成后可彻底解决。
为暂时解决开发区城北分区企业与村民出行不便问题,我们已对与环城路相接的四个路口的路面作了临时平整处理。
最后,感谢你对开发区建设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0一0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政协 提案 答复
报:市政协办 市府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