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
文 件
嵊鹿政〔2010〕42号
关于印发《鹿山街道小(三)型水库和山塘巡查管理技术要求》的通知
各办(中心)、工作片,行政村:
为加强鹿山街道小(三)型水库和山塘安全巡查管理工作,规范巡查管理技术要求,根据浙江省农村水利总站《浙江省山塘巡查技术要求》精神,结合街道实际,现编制了《鹿山街道小(三)型水库和山塘巡查管理技术要求》。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鹿山街道小(三)型水库和山塘巡查管理技术要求》
(此页无正文)
主题词:水利 巡查 通知
抄送:市三防办、市水利水电局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鹿山街道小(三)型水库和山塘巡查管理技术要求
1 基本原则
1.1为加强鹿山街道小(三)型水库和山塘安全巡查工作,规范巡查管理技术要求,依据《浙江省山塘巡查技术要求》等规定,结合山塘水库管理实际,特制定本巡查技术要求。
1.2本巡查技术要求适用于总容在1-10万立米的小(三)型水库和其他重要山塘(保护下游重要公共设施的山塘)。一般山塘可参照执行。
1.3山塘水库安全巡查分为日常巡查、特别巡查二类。
(1)日常巡查。日常巡查在非汛期每月不少于两次,汛期每周不少于两次。当山塘水库水位接近溢洪堰顶高程量,每天至少巡查一次,病险屋顶山塘水库每天至少巡查两次。
(2)特别巡查。当大坝遇到可能严重影响安全运用的情况(如发生特大暴雨、洪水、有感地震、山塘水库水水位骤升骤降或超过历史最高水位等),每天至少巡查三次,发生比较严重的破坏现象或出现其他危险迹象时,应组织专门人员对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进行连续观测,并及时采取应对措施。
1.4汛期巡查时,应注意上坝防汛抢险道路是否通畅;日常巡查时,应注意有无投毒、埋设炸药等恐怖可疑迹象,以防范危及饮水安全或大坝安全的突发事件发生。
1.5巡视检查实行记录与报告制度。
1.6山塘水库巡查员在巡查时应注意自身安全。
2 巡查项目和内容
2.1山塘水库安全巡查范围
巡查范围包括坝体、坝址区、溢洪道、输(泄)水涵(管、洞)及近坝岸坡的水体,水质和其他与大坝安全有直接关系的建筑物和设施。
2.2巡查项目和内容
(1)坝体:主要检查有无渗漏、裂缝、塌坑、凹陷、隆起、蚁害及动物洞穴;近坝水面有无冒泡、漩涡等异常现象等。
(2)坝址区:主要检查有无渗漏、塌坑、凹陷、隆起等现象。
(3)溢洪道:主要检查有无堵塞、岸坡及边墙是否稳定、溢洪时是否会冲刷坝体及下游坝脚等。
(4)输、泄水涵(管、洞):主要检查进、出口有无渗漏、启闭设施有无锈蚀、弯曲、操作是否灵活,管(洞)身有无断裂、损坏及渗漏等情况。
(5)近坝岸坡:主要检查有无崩塌及滑坡等迹象。
(6)作为饮用水水源的山塘水库巡查还包括以下内容:观察山塘水库水生物、水浊度以及嗅觉等感官性状,关注水体、水质,以防范危及饮水安全的事件发生。
(7)检查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完整、清晰。
2.3山塘水库水位观测
巡查是,应观测山塘水库水位尺读数(换算成山塘水库水位);溢洪道泄洪时,应同时观测溢洪道水位尺的水深读数;记录观测的时间(年、月、日、时)和天气情况(晴、阴、雨)。注意天气预报情况,记录降雨前与降雨结束后的山塘水库水位情况。
3 巡视检查方法和要求
3.1巡视检查的一般方法
巡视检查的一般方法通常是用眼看、耳听、脚踩、手摸和鼻闻等直观方法。
(1)眼看:察看迎水面大坝附近水面有否旋涡;迎水面护坡块石有否移动、凹陷或突鼓;防浪墙、坝顶有否出现新的裂缝或原存在的裂缝有无变化;坝顶有否塌坑;背水坡坝面、坝脚及附近范围内有否出现渗漏突鼓现象,尤其对长有喜水性草类的地方要仔细检查,判断渗漏水的浑浊变化;大坝附近及溢洪道两侧山体岩石有否错动或出现新裂缝;山塘水库水生物、水源浊度等。
(2)耳听:耳听有否出现不正常水流声。
(3)脚踩:检查坝坡、坝脚是否出现土质松软或潮湿甚至渗水。
(4)手摸:当眼看、耳听、脚踩中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则进一步用手作临时性检查;对长有杂草的渗漏外逸区,则用手感测试水温是否异常;或辅以钢卷尺等简单工具对工程表面异常现象进行检查量测,例如裂缝宽度和长度、凹坑大小等。
(5)鼻闻:山塘水库水是否有异气味,作为水质巡查的一种辅助手段。
3.2巡视检查的重点
(1)日常巡查的重点时间是汛期第一次巡查。
汛期第一次巡查要对整个山塘水库进行全面的检查,特别是对有记录资料的安全隐患部位进行特别检查,为整个汛期巡查打下基础。
(2)巡查的重点部位和重点现象
巡查的重点部位是大坝上游水面附近,上、下游坝面,坝脚及附近范围,涵洞进、出口部位,特别是山塘水库的安全隐患部位等。
巡查的重点现象是出现的异常情况,例如,坝基处流土或管涌,坝体严重渗漏、漏洞,坝面塌坑、裂缝与滑坡等危险迹象。
巡查中发现异常情况或可疑象征时,应进行特别巡查,并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求派专家帮助,进一步详细检查,探明原因。
(3)对溢洪道要进行专门检查
溢洪道进水口、泄槽有没有阻挡泄水的障碍物,溢洪道两侧岸坡及边墙是否稳定,确保溢洪道泄流通畅。
4 巡查记录和报告
4.1每次巡查应做好详细的现象记录并签名。如发现异常情况,应详细记录时间(月、日、时)、部位(尽可能具体)、隐患描述(必要时绘出草图)、山塘水库水位、气象、检查人员和记录人员均应签名。
4.2现场记录必须及时整理,并将本次巡查结果与以往巡查结果进行比较分析,如发现有问题或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复查,以保证记录的准确性。
4.3巡视检查中发现异常现象,应立即向山塘水库所在村汇报,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和市水利水电局报告;报告时,异常现象要说清楚。
4.4巡视检查的记录和报告等均应及时整理归档,确保资料的连续性。归档资料要永久保存。
5 其它
5.1巡查员巡查时应携带记录本和必要的简单工具,例如锄头、铁锹、锤、钢卷尺等。
5.2巡查员要养成收看电视或收听电台天气预报的习惯,密切关注气变化情况。
5.3在汛期山塘水库巡查时,要特别注意:
(1)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有中到大雨,特别是有台风来临的气象变化情况,提高巡查的警觉性。
(2)当发现异常现象(特别是对病险山塘水库)必须实行昼夜值班,并实行严格的交接班制度。
(3)巡查员要有自我防护设施(如救生衣、防滑鞋等),夜间巡查要持照明工具,有条件者应携带手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