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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文件
嵊教体 人〔2010〕32 号
关于同意陈月芳等92位大学专科毕业生
转正的通知
各市属学校、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国办发〔93〕85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文件规定,经本人总结,学校评议考核,教体局研究同意:陈月芳、求珊珊、尹洋波、裘侃、竺盈洁、黄泽明、章钧婷、钱欣雨、斯雁、周莹、徐红英、裘丽丹、徐杭莉、徐秉雁、张京、龚荫、朱肖铃、孙小芳、马炜燕、张艳、陈玉蓉、陈玲、赵洁、周科英、钱玲、童?波、钱美芳、周惠、骆美珏、支佳雯、过海尔、王涵嘉、应夏莲、刘瀚龙、周凯凯、王洁、蔡丽、史菡瑛、蒋丽、郑锦锦、马飞霞、徐秋丽、裘烨、徐煜、王洁晶、金海栋、钱哲明、张慧、王赛英、何维维、朱春燕、陆赛丽、楼安琪、周锦鸿、喻赛丽、黄洪斌、裘阳、宓炜锋、邢海一、屠井、全洲芳、刘柯瑛、钱?暖、张茜、张铃艳、黄炳荣、袁春江、袁丹、张飞鹰、楼浙丽、赵黎娜、王芸芸、徐波飞、沈银丽、黄卓敏、钱森秋、任秋圆、沈武龙、阮春霞、徐丹、张慧、卢乙、沈丽、黄媛媛、俞桂萍、钱柯利、裘浙铭、陈思思、郑诗渊、吕建明、蒋露露、陈玲玲等92位大学专科毕业生于2010年8月按期转正。从转正之月起工资定事业单位技术员:岗位工资550元、薪级工资125元、(农村学校137元)、提高教师待遇享受10%为67.5元、(农村学校68.7元)、岗位(职务)津贴70元、新职务津贴70元、省补170元、职务补贴260元、浮动工资30元。其它各项待遇与在职教师同等享受。
二○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主题词:转正 通知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