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鹿山街道委员会文 件
嵊鹿委〔2010〕43号
关于举办鹿山街道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班的通知
各工作片、社区、教育党总支及有关企事业单位党支部:
为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党员发展质量,进一步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提高综合素质,贯彻执行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明确共产主义奋斗目标和党的性质、现阶段任务,了解掌握党的基本知识,努力实践“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切实提高思想政治理论修养和实际工作能力,树立先进分子形象。经研究,决定举办鹿山街道第十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经过本人申请、党支部研究,通过政审、公示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并登记在册的人员。
二、培训时间:
三、培训地点:市委党校阶梯教室(东首6楼)
请各党总支,有关党支部及时通知培训对象,妥善安排好工作,随带培训资料费、班务费、膳食费等费用每人300元,于
二○一○年
主题词:入党积极分子 培训 通知
抄报:市委组织部
嵊州市鹿山街道党政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