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中共嵊州市经济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嵊开委〔2010〕53 号
关于印发《嵊州经济开发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委各部门、各行政村:
关于《嵊州经济开发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党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
1、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流程示意图
2、实地走访情况记录表
3、利益群体所证情况记录表
4、评估工作会议记录表
5、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中共嵊州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员会
二0一0年八月十七日
主题词: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 实施细则 通知
报:市委办 马副书记 俞常委
嵊州经济开发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
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
为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重大事项决策、执行,实施过程中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进一步规范开发区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操作程序,根据《浙江省县级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嵊市委办[2009]35号)精神,特别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 评估事项
本细则所称的重大事项是指在开发区范围内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政策,重大改革措施,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关系到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社会保障,社会管理等方面的重大决策。
二、涉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有关卫生所的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或修改。
三、关系到产权转让、职工身份转换,用工安置等重大利益格局调整的国有,集体企业及事业单位的改革改制。
四、有可能在较大范围或较长时间内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造成影响的有关资源开发、房屋拆建,环境保护及行政村发展等方面的重点工程建设。
五、涉及到土地征用,村镇规划调整的决策。
第二章 责任主体
重大事项的决策提出、政策起草、项时及批、改革牵头、组织实施等开发委直属各职能科(局)室,和重大事项实施科(局)室,社区(片),行政村是组织风险评估工作的责任主体。涉及到多科(局)室职能交叉而难以界定评估直接责任单位的重大事项,由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指定评估责任单位。
第三章 组织领导
开发区管委会成立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由管委会副书记、主任竺理文同志任组长、党委委员副主任,丁建仁同志任副组长、委综治办、党办、经发局、规划局、建设事业局、政策处理局、社区管理中心(片)、招商局(国际、国内)审计监察室、国土所、派出所、中心学校、委办公室、财务部、物业公司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中心。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风险评估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征督办工作,对社会稳定风险较大,有可能引发群众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众性事件的重大事项组织召开评估事项风险审核会议,对负责并治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相关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意识。
第四章 评估内容
凡重大事项决定之前,都应围绕可能存在的稳定风险,开展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可控性等评估工作,认真分析研究可能存在的不稳定隐患和所科学评判成果的风险程度和可控范围,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一、合法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是否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符合中央和省市各级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政策调整,利益调节的法律,政策依据是否充分。
二、合理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是否反映绝大多数群众的意愿;是否兼顾群众的现实利益和长远利益;是否兼顾各方面利益群体的不同诉求;是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三、可行性评估。主要审查是否征求了广大群众的意见,并组织开展了定期宣传解释工作;是否符合本区经济社会发展;是否具有相关政策和连续性和严密性;出台时机是否成熟;实施方案是否周密、完善、具体、可操作。
四、可控性评估。主要分析评价是否存在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性,倾向性;是否存在其他影响社会稳定的隐患;是否有相应的预测警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是否有化解不稳定因素的对策措施。
第五章 评估程序
一、确定评估项目和评估主体。
评估项目一般在年初(或每月初一季初)由责任主体自行提出,也可由委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领导小组拟定,确定评估项目后,由相应的责任主体负责自行评估,如涉及到多个部门而难以界定直接负责主体的,由领导小组专门拟定。
二、具体评估步骤
风险评估按风险程度不同分为一般评估和重点评估,重点评估事项指由党委会议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一般评估事项指由各职能科(局)室、社管中心、行政村等部门研究规定的事项。重点评估一般应遵循以下评估步骤,即:实地走访,利益群众听证,综合分析等,一般评估则可简化评估程序。评比责任单位需广泛征求群众和基层的意见建议,了解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准确把握评估重点,合理制定评估方案,对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函项进行分析,评估预测风险发生概率,矛盾冲突涉及的人员总数量、范围和激烈程度等,以及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并要根据分析评估情况,制定维护社会稳定的具体措施。
三、得出评估结论
重点评估和一般评估都要得出评估结论,形成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报党委、管委会及领导小组,并由有关责任单位按风险等级分别落实维稳措施。评估结论按照风险程度分为四个等级:存在严重风险的为一级风险,可建议党委、管委会不予实施,并在制定处置预案,降低风险后再评估是否实施;存在较大风险为二级风险,可建议党委、管委会暂缓实施,在采取措施,解决矛盾,化解风险后再实施;存在一定风险但可以控制的为三级风险,可以实施,但需落实防范措施;风险较小的为四级风险,则准予实施。
第六章 责任追究
风险评估工作已被省列入“平安县(市、区)”考核内容,开发区也被省列入“平安开发区”创建考核内容,与其它乡镇(街道)一样进行分值考评,各科(局)室,社管中心(片)都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本职能部门重大事项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及时有效的做好不稳定因素化解处置工作。对应评估而未评估,或组织实施评估流于形式,以及因防范化解工作不落实,不到位,引发大规模集体上访或群体性事件,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的,依据《嵊州市预防处置群体事件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实施办法(试行)》和相关规定执行,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第七章 附则
一、委直辖各部门,要针对开发区实际,认真履行和实施本细则,社区管理中心(片)要加强对各行政村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二、本细则自即发之日起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