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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2021-06-03 嵊州市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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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

 

 

局属各党组织:

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深化“先锋工程”建设深入开展以建设服务型基层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越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建设系统实际,现就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中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市委“越乡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部署,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为载体,以创建先进基层党组织、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着力强化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的服务理念,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途径,提升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全面提升党组织建设的科学化水平,为推进我市的城乡建设工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总体目标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在全系统涌现一批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要求是“学习型、规范型、表率型、实干型、服务型”党组织建设成效明显,出色完成党章规定的基本任务,努力做到“五个好”(即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是“五带头”(即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弘扬正气)。到2012年,全系统要创建一批符合先进基层党组织条件、服务成效明显、群众公认的基层党建工作示范点,推出若干个模范践行“五带头”要求的优秀共产党员典型,争创一批市级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在全系统形成浓厚的创先争优氛围。

三、主要内容

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根据上级党委的部署和要求,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紧密结合起来,坚持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创新,推动全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再上新台阶。

(一)开展教育活动。结合职业道德教育、警示教育、和党员领导干部学习《廉政准则》,增强党员爱岗敬业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加强党员的政治理论学习,重点学习党的十七大精神、科学发展观等内容。

(二)开展专题讨论。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立职责意识,珍惜岗位荣誉,自觉做到比学习、比工作、比奉献。通过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开展“入党为什么?党员图什么?为党做什么?”、“如何学先进、讲奉献、比贡献”、“在工作中如何体现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为嵊州建设事业的发展做什么”的讨论活动。将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激发出来的政治、工作热情和奉献精神变为现实的工作动力。

(三)开展党员先锋岗活动。在部门之间、党员之间开展“比学习、比干劲、比创新、比贡献”,“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等活动,与深入开展“三走进”打造服务品牌结合起来,与完善群众评议机关作风制度结合起来,设立党员先锋岗,机关党员到基层、进一线等形式,提高党员素质,促进作风改进,提高服务效能,并通过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周围职工群众做好各项工作。在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员争先创优承诺”活动。每位党员根据单位性质和岗位特点,按照先进性要求,围绕思想作风建设、完成工作任务、联系服务群众和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作出公开承诺,并以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年终采取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单位党组织考评等办法,对党员践诺情况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优秀党员评选的主要依据。

(四)开展事业“满意工程”。事业单位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立足“三个服务”,以人民满意为目标,组织实施“满意工程”。围绕推进重点工程建设、加强行业管理、提高服务质量、构建和谐单位为载体,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评选“党员示范区”、指定“党员责任人”、开展“党员帮扶”、 “党员志愿者服务”等,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努力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同时,在各支部党员中广泛开展“社区奉献岗”活动,规范机关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社区活动并接受社区考核评价反馈制度。

(五)开展企业“创新工程”。企业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与提高企业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等核心竞争能力有机结合起来,组织实施“创新工程”。要重点开展“统筹共建”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管理,实施党员职工成才计划,通过开展党员立足岗位比奉献,维护好各方合法权益及党员责任区、党建品牌工程、党员攻关项目等活动,促进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四、程序步骤

从现在开始到20116月,着重围绕迎接建党90周年开展活动,兴起创先争优热潮。从20117月至党的十八大召开前,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创先争优,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一)动员部署。在组建机构、深入调研、做好准备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出实施方案。

(二)公开承诺。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分别按照“五个好”和“五带头”的要求,利用宣传栏向党员群众公开,接受监督。

(三)履职践诺。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要围绕承诺内容,制定目标承诺书,明确履诺时限,提高践诺质量,确保群众满意。

(四)考核评议。局党委对各党支部的活动开展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同时根据各单位承诺事项进展情况,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评议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组织领导

(一)统一思想。创先争优活动在局党委领导下组织开展。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为组长,党委成员集体参加的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具体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和各项工作的落实。全体党员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统一到活动要求上来,积极自觉参加创先争优活动。

(二)加强宣传。要通过宣传栏、标语牌、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及时发现和表彰机关科室、基层单位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典型;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与党员目标承诺工作、创建“党员示范岗”、“党员先锋岗”活动结合起来,与争创“和谐单位”、“文明科室”结合起来,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大力营造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三)狠抓教育。要围绕增强党员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提高服务质量等目标,加强对党员的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支部党员队伍整体素质。

(四)联系实际。要把落实规定动作与做好自选动作有机结合,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推动当前各项工作的有利契机,鼓励党员群众围绕提高服务水平,创新活动方式,用工作的实际成果来检验活动成效。

(五)严格考核。要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作为加强基层组织自身建设、巩固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措施。列入年度党员考核目标,定期检查、考评、总结发现先进典型,研究解决问题。对创先争优活动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要及时提出,抓好整改落实,确保活动有序推进,扎实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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