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文件
嵊安监〔2010〕58号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
转发安监总应急〔2010〕114号文的通知
各危化企业、矿山企业:
现将《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2010年7月份以来连续发生四起因施救不当导致伤亡扩大事故的通报》(安监总应急〔2010〕114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企业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切实提高企业应急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严防类似事故发生。
附件:安监总应急〔2010〕114号
二○一○年九月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应急救援 事故 通报 嵊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