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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农业局文件
嵊农〔2009〕85号
关于切实做好晚稻后期病虫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办,局属有关事业单位:
我市晚稻生产已陆续进入抽穗期,但目前我市病虫发生情况复杂,稻飞虱、螟虫、稻纵卷叶螟、纹枯病发生普遍,局部发生量较大,又由于部分品种抗病性不理想,局部地区稻瘟病、稻曲病有流行的可能,对晚稻生产构成了较大的威胁,希各地从保障粮食生产安全的角度出发,认真抓好晚稻后期病虫害防治工作。
一、加强对病虫防治工作的领导。各地要充分认识病虫防治工作对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把病虫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主要工作来抓,要落实专门技术人员负责病虫防治工作,各村也要落实人员负责本村的病虫防治工作。
二、加强田间检查,及时掌握发生和防治动态。由于地区间、田块间病虫发生情况差异较大,各地要密切关注病虫情报,并要做好大田普查工作和用药后的检查,及时掌握面上发生与防治动态,发现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向上一级技术部门反映。
三、落实防控措施,提倡科学用药。病虫防治不仅要保护农作物、减少产量损失,更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关键在于科学用药,要根据当地病虫害发生种类与时期,做到策略性防治与应急性防治相结合,因地制宜选择合理的农药品种,提倡适期防治,严格控制安全间隔期;要督促农药经营部门向稻农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的农药品种,不能误导稻农盲目使用不合理的农药品种;防治后要加强检查,对防治质量差、防治效果不理想的田块要及时补治。
四、大力推进统防统治。各地要充分利用专业化防治组织在技术与组织上的优势,鼓励稻农将关键时期的病虫防治工作交于专业防治组织进行,提高病虫防治效果。
五、保障农药供应。由于稻农之间防治水平差异大,后期病虫发生情况的不确定因素还存在,因此各地要敦促农药经营部门做好一些后期必需农药的储备工作。
二○一○年
主题词:晚稻 病虫防治 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