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播报
嵊州市农业局文件
嵊农〔2009〕98号
关于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开发委)农办:
为切实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三资”运作,强化“三资”监管,促进农村集体“三资”保值增值,经研究决定分期举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业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各行政村财会人员(包括分社财会人员)。
二、培训内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相关制度、操作规程、业务常识及外出考察学习。
三、培训时间:培训分三期,第一期:
四、培训地点:嵊州市委党校(越秀北路22号)。
各地接本通知后,希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落实好参训人员,并指定一名农经干部负责带队,于指定日期上午九时前报到。
抄送:绍兴市农业局,市府办、市纪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