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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仙岩镇人民政府文件
仙政〔2010〕50号
关于成立仙岩镇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的
通 知
各企业单位:
按照嵊机号[2010]119号、嵊市委办传[2010]87号文件精神,执行停二开五方案和控制好用电量,按照规定用电方案用电,确保全市控制用电目标任务完成。经研究决定,成立仙岩镇有序用电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国达
副组长:葛迪良、袁小东
组 员:黄再平、袁中柱、王廷祥、高迎超、杜黎胜、
黄秋波、屠明华、鲍福良、杨金铨、竺春永、胡建江
二、领导小组职责:
1、根据上级领导要求做好相关有序用电工作,制定节电和有序用电方案,确保有序用电工作的正常开展。
2、加大宣传力度,做好企业与居民有序用电的宣传解释工作,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3、加大有序用电的检查力度,经常性展开稽查工作,督促我镇用电单位做好有序用电工作。
附: 仙岩镇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方案
仙岩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机构 通知
附:
仙岩镇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嵊机号[2010]119号、嵊市委办传号[2010]87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有序用电工作遏制用电过快增长的紧急通知》精神,要求各工业企业执行好停二开五用电方案及重点企业的限额用电工作,确保全年的控制用电目标任务完成。特制定我镇有序用电工作实施方案:
一、各工业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当前节能减排的严峻形势,严格执行市委、市府的停二开五方案。如企业未按要求限电的,追加限电一天,经查明拒不执行停二开五方案的,由电力部门拉闸断电。
二、有控制用电任务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市节能降耗工作领导小组下达任务执行,对9月1日至11月20日超过用电量50%以上的企业,必须按照市有序用电领导小组下达的停电方案,于24-30日停电。超过用电数的企业由供电部门拉闸断电。
三、各工业企业要积极配合有序用电工作,合理组织安排好生产,确定并严格执行企业的控制用电方案,切实将当月用电量控制在限额指标以下,当月实际用电量达到月用电量限额指标时必须自觉全面停产。如不自觉执行的强制拉闸断电。
四、供电部门提供企业每次电量情况给经贸办,并配合镇政府做好违规用电企业的查处工作。当企业用电量达到月用电量限额指标且不自觉全面停产时,立即对该企业采取强制停产限电措施。
仙岩镇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