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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旅游局文件
嵊旅〔2010〕33号
嵊州市旅游局关于《温泉项目中水处理方案》
论证会的会议纪要
一、宁波德安生态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介绍了设计方案。会议认为:方案对温泉项目的污水处理作了科学分析,具有可操作性,基本同意通过本方案。
二、会议提出了进一步完善方案的修改意见:
1.对中水利用量、处理池的大小容量等指标量化应实际准确;
2.首期设计的处理能力低于预计排放量,应予调整;
3.应设计建应急池,并对生化系统的旺季处理、淡季维护的工艺考虑应更深入、周全;
4.施工设计要充分考虑山体实际、日常维护等因素;
5.项目业主应充分考虑外排和污泥利用等对百姓生活和环境美化、净化的影响,设计应更科学实际;
6.要合理选址,考虑排污容量与旅游区的相容性;
7.附件应齐全:设计单位的资质证明、项目环评批文、本项目区位图。
对修改意见,项目业主、设计单位要认真吸收、修改、补齐,经专家和相关部门审核后通过。
参加人员:
市环保局 童洪炎
市水利水电局 周一中
市旅游局 陈 君、叶少卿
崇仁镇政府 周江勇、张浙连
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裘国仁
绍兴市嵊新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全玉芳
二○一○年
发:浙江温泉湖国际度假旅游区
报:嵊州市政府办公室
送:有关部门、单位
